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巨建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闽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巨建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闽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3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及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047)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复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上市后,天力复合仍将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天力复合拓宽融资渠道,直接对接资本市场,实现独立融资,支持公司稀有金属新材料等业务板块做大做强;有利于通过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实现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优化公司估值;有利于强化公司资产流动性、提高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运行风险;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发行上市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经营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天力复合保持独立性,天力复合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处理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2022-04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天力复合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305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若全额行使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最终发行新股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公司的股票在发行前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东数量不少于200名。
4.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9.35元/股。
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7.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并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9.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10.募集资金用途:
■
11.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天力复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详细情况可查阅2022年8月31日天力复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调整前:
党组织下设机构: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
行政下设机构:计划管理部、科技管理部、市场部、公司办公室、项目建设指挥部、人力资源部、证券法律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
调整后:
党组织下设机构: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
行政下设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运营管理部、科技管理部、公司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合规部、工程管理部、信息管理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32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4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复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上市后,天力复合仍将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天力复合拓宽融资渠道,直接对接资本市场,实现独立融资,支持公司稀有金属新材料等业务板块做大做强;有利于通过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实现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优化公司估值;有利于强化公司资产流动性、提高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运行风险;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发行上市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经营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天力复合保持独立性,天力复合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处理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5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部材料”)下属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复合”、“发行人”、“拟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2. 天力复合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力复合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天力复合,证券代码:873576。公司持有天力复合48,232,000股,持股比例为51.31%。天力复合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天力复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力复合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天力复合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天力复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天力复合在北交所发行上市后,天力复合仍将作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利于天力复合拓宽融资渠道,直接对接资本市场,实现独立融资,支持上市公司稀有金属新材料等业务板块做大做强;有利于通过子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实现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优化上市公司估值;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资产流动性、提高偿债能力、降低上市公司运行风险。
综上,本次天力复合发行上市有利于维护西部材料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天力复合在北交所上市对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公司与天力复合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本次天力复合在北交所上市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经营运作构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保持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是我国稀有金属新材料行业的领先者,是由重点科研院所转制设立并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在相关领域50多年雄厚的科研实力,旨在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公司成立二十年来,形成了钛及钛合金加工材产业、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产业、稀贵金属材料产业、金属纤维及制品产业、钨钼材料及制品产业、钛材高端日用消费品及精密加工制造产业等业务领域。
本次拟上市子公司天力复合的主营业务以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其他企业的产品和业务在产品类别、工艺技术、产品用途方面存在差异并保持独立性。本次天力复合在北交所上市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本次上市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整体融资渠道及天力复合独立融资,降低公司整体及天力复合的运营风险。综上,天力复合上市后,西部材料能够继续保持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天力复合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天力复合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制度和机构,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参照《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拟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
综上,天力复合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五、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公司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说明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本次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本次天力复合在北交所上市的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的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 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
天力复合作为公司控股的独立法人公司,是专业从事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研究及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以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核心。在专业团队的不懈努力下,经过多年的发展,天力复合自主开发生产的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产品,产品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得到了下游客户的一致认可,市场订单持续攀升。
本次天力复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利于天力复合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对接,提升独立融资能力,有效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规模化效应,拓展层状金属复合材料市场,满足下游客户旺盛的市场需求,促进天力复合实现持续、健康的长远发展。
(二)可行性
本次天力复合在北交所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可行性。
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的申请
为保证本次子公司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处理本次子公司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全权行使在天力复合中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做出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的与天力复合本次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决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事项除外),参与申请发行上市等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签署发行上市相关决议、上市申报文件、声明承诺等事宜。
(二)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本次子公司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及相关方案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完善。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就本次子公司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全权处理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交所等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与北交所、证券监管机构沟通北交所上市申请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北交所、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次子公司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的各项文件等各项事宜进行调整变更或补充完善。
(四)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决定与本次子公司天力复合北交所上市的各项事宜相关的其他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递交、接收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八、天力复合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力复合已经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2020年度天力复合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254.10万元、3,328.1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84%、19.64%,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九、风险提示
1.天力复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2. 天力复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谨慎决策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6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22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西部材料32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经于2022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及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2022年11月14日16:30前公司收到信件或电子邮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2022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西部材料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杨虹
联系电话:029-86968418
邮编:710201
邮箱:xbclzqb@163.com(信函及电子邮件主体请注明“股东大会参会登记”)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9”,投票简称为“西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非累积投票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非累积投票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