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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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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范立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宋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樊文杰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范立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闯会计机构负责人:樊文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范立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闯会计机构负责人:樊文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范立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闯会计机构负责人:樊文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2年10月23日以书面及微信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金元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7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内容已于2022年8月6日披露,详见《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问询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对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2年10月23日以书面及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范立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73.4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次行权起始日期:2022年11月02日

  ●本次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9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4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473.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82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有关期权将于2022年11月02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以行权的期权代码:0000000381。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年8月9日至8月20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8月2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年9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9、2022年0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年10月14日

  2、行权数量:473.40万份

  3、行权人数:146人

  4、行权价格:5.82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是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02日至2023年10月13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9、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其出具的承诺等相关规定;

  (4)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10、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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