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54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邹剑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卫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邹剑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卫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晶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邹剑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卫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晶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53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22年10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15家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与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的经营周转、融资、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需求提供担保;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呼博仕(香港)有限公司2023年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需求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共计18,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为加强及规范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部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55,000.00万美元以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2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奥佳转债”,债券代码“128097”。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奥佳转债”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截至2022年10月20日,“奥佳转债”新增转股数量为105,484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2,334.4426万股增至62,344.9910万股,注册资本由62,334.4426万元增加为62,344.991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为货币,于变更登记前缴足。
现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
根据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奥佳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董事会将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郑家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郑家双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艺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4、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6、关于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7、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0、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55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佳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00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
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2,5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理财品种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现金理财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56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023年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为61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机构签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57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佳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蒙发利”)、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奥佳华设备”)、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蒙发利”)、深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蒙发利”)2023年的经营周转、融资、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需求,公司拟通过保证担保、银行授信额度、存单质押、资产抵押等方式,为其向境内外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呼博仕”)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呼博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呼博仕”)2023年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提供担保。本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间接持有香港呼博仕76.0267%股权。
三、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香港蒙发利
香港蒙发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于2007年9月12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166769)。其注册地址:UNIT 03 8/F GREENFIELD TOWER CONCORDIA PLAZA NO.1 SCIENCE MUSEUM ROAD KL。其法定股本、已发行及实缴股本均为HK19,124,700,等分为每股面值HK1.00的普通股股票19,124,700股。邹剑寒先生为香港蒙发利唯一董事。
香港蒙发利系公司的海外贸易平台、海外投资持股平台以及公司全球品牌运营管理平台。另外,香港蒙发利持有在马来西亚OGAWA WORLD BERHAD、香港远东、台湾奥佳华国际有限公司、COZZIA USA, LLC 、OGAWA USA Inc 100%的股权,持有台湾棨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股份,持有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25%的股权,持有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0.83%的股权,持有漳州奥佳华设备40%股权等。
香港蒙发利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2、漳州奥佳华设备
漳州奥佳华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6日。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石浦路18号;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35,4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漳州奥佳华设备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3、漳州蒙发利
漳州蒙发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6日。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嵩路228号;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2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电子、电器类产品、按摩保健产品、五金制品、座、靠垫制品、塑料制品、模具及聚氨酯发泡产品的制造;智能家居产品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家用美容、保健护理电器具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等。
漳州蒙发利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4、深圳蒙发利
深圳蒙发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17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二村工业区南美路第三栋;法定代表人:邹剑寒;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按摩器材(不含医疗器械)、座垫、靠垫制品、低压电器配件、日用五金制品、聚氨酯泡棉、家用小电器的销售;塑胶米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按摩器材(不含医疗器械)、座垫、靠垫制品、低压电器配件、日用五金制品、聚氨酯泡棉、家用小电器的生产,普通货运。
深圳蒙发利2021年及2022年1月-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5、香港呼博仕
呼博仕(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4日。注册地址:Unit 03, 8/F., Greenfield Tower, Concordia Plaza, 1 Science Museum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执行董事:邹剑寒;注册资本为6.45万美元。
经营范围:呼吸健康类及环境改善类产品销售。
香港呼博仕2021年及2022年1月-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所有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提供年度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香港蒙发利、漳州奥佳华设备、漳州蒙发利、深圳蒙发利、香港呼博仕2023年度的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蒙发利、漳州奥佳华设备、漳州蒙发利、深圳蒙发利2023年的经营周转、融资、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需求提供担保;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为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呼博仕2023年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香港蒙发利、漳州奥佳华设备、漳州蒙发利、深圳蒙发利、香港呼博仕2023年度的经营需求,可以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并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58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佳华”)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目的
公司外销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自业务合同签署日至收汇日周期一般为1~4个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锁定成本,实现稳健经营,公司2023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指公司从事的远期外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远期、掉期、期权及期权组合等外汇产品相关业务,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签订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计价。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根据外销业务的实际情况,开展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当有必要。
四、2023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外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55,000.00万美元以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五、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经营相关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管理原则、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审批及授权、外汇远期交易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岗位,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外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55,000.00万美元以内,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59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郑家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郑家双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艺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艺抒女士(简历见附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陈艺抒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92-3795714
邮箱:cys.chen@easepal.com.cn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5号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简历
陈艺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9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历任法律部法务专员。
陈艺抒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60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2022年11月15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4”;投票简称为“奥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14:30召开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委托人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2-61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11: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二、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呼博仕(香港)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需求,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并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外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55,000.00万美元以内,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薛祖云 蔡天智 阳建勋
年 月 日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奥佳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奥佳华于2020年2月2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1,200,000,000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1,200万张。扣除承销费用11,6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188,400,000元,已由方正承销保荐于2020年3月2日汇入奥佳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3,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5,400,000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为826,415.09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226,415.09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为1,188,400,000.00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71,535,312.09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且尚未到期的金额42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3,024,521.88元(其中包含净利息收入51,159,833.97元)。
(三)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设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信银行尾号为6694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1年1月销户,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现存3个募集资金专户,可转债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2,5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理财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相关批准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奥佳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事项。
保荐代表人:曹方义 王志国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