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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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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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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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2021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将连续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在年报披露时公司对2021年每季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按优惠税率进行了调整,同时对2021年每季度净利润进行相应调整。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整后为21,333.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调整后为19,944.59万元。每股收益调整后为1.9753元。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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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2022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号),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22年9月27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2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14,000,000.00元后的出资款人民币1,585,999,960.16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60.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60,706.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2,939,254.1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170,892.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569,768,362.14元。
2022年10月1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13,170,892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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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是玉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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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是玉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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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是玉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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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是玉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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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是玉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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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是玉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0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媒体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9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与已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2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共29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在上述授信范围内签署所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质押或抵押担保等相关的申请书、文件、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就上述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种类及额度分配、利率、费率等条件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以上授权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媒体的《关于申请增加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凌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波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媒体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9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之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审议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媒体的《关于申请增加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2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增加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银行授信。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在上述授信范围内签署所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质押或抵押担保等相关的申请书、文件、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就上述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种类及额度分配、利率、费率等条件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向银行申请增加9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共29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补充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投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新增的9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33%,无须股东大会审议,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申请授信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