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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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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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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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25,000万股(含本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依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及《关于请做好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刘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天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茂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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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天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茂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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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苏俊锋、沈冰、孔祥云、陈以增、王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继朝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李继朝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审议情况
2.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