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研究精选6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7月22日证监许可【2022】1609号文注册募集。根据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年10月12日发布的《中泰研究精选6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本基金原定募集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中泰研究精选6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研究精选6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调整为2022年10月18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止。本基金发售的其他具体安排详见《发售公告》及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ztzq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tzqzg.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808)咨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本公司旗下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A,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238;C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C,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239;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10月31日起新增平安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平安证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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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
1、自2022年10月31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申购本基金,将享受申购费率折扣,具体折扣优惠以平安证券的相关公告为准。
2、具体折扣优惠规则及优惠活动截止日期以平安证券的相关公告为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中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规则以平安证券的规定为准。上述费率优惠方案若有变动,以平安证券公告为准。
2、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平安证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网址:https://stock.pingan.com
客服电话:95511转8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网址:www.ztzqzg.com
客服电话:400-821-080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