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2年9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022年9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自前次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截至2022年10月26日,兰州太华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77,0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比例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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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