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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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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2-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二)合并利润表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龙实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重大单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大额信用减值准备。自2021年1月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的相关业务(以下简称“供应链业务”),先后组织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内部稽查审计组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亦聘请外部律师团队对应收账款相关事项进行协助追查催收,且已对部分应收账款提起诉讼,争取最大程度保全相关资产,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与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沈勇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公司于2022年年初向乐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1)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6,424.31万元,违约金1,284.862万元,总计7,709.172万元;2)判决沈勇在其持有的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范围内,对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的货款本金6,424.31万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上述诉讼案件已被乐平市人民法院受理且于2022年8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偿还公司相关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金,沈勇在其持有的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范围内,对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欠付公司的货款本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鉴于上述案件判决为一审判决,该诉讼案件的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最大程度的保全相关资产,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汪国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敦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妙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汪国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敦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妙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汪国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及日常管理需要,公司补充增加向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相关关联交易1,350万元的额度,增加向致远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相关信息咨询费50万元的额度。此议案通过后,2022年度公司与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375万元,公司与致远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汪国清先生实施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天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及日常管理需要,公司补充增加向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相关关联交易1,350万元的额度,增加向致远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相关信息咨询费50万元的额度。此议案通过后,2022年度公司与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375万元,公司与致远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6日,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180.61万元(不含税)。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对本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预计增加向关联方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维高科”)采购蒸汽交易额1,350万元(不含税),预计增加向致远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咨询”)支付信息咨询费50万元/年(不含税)。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汪国清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补充事项进行了事前许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增加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7,4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李明崽;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乐平工业园区塔山五路;

  经营范围:聚乙烯醇、乳液、涂料、胶粉、白乳胶制造及销售;供热服务;其他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1年度总资产14,527.81万元,净资产688.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565.35万元,净利润1,154.60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自然人股东吴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汪国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江维高科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示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网站,江维高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致远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冯汉华;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77号北科创业大厦1006、1008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1年度总资产298.03万元,净资产-104.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9.52万元,净利润-202.37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冯汉华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且该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致远咨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示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网站,致远咨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向江维高科采购蒸汽,向致远咨询支付咨询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具体执行程序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具体决策程序,包括关联交易价格、计量、数量及金额的确定等。由内审部门按照审计委员会要求每月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发现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存在异常的,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着积极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与江维高科、致远咨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向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蒸汽相关关联交易及公司增加向致远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支付信息咨询费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所需,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上述增补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增加2022年度向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蒸汽相关关联交易及公司增加向致远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支付信息咨询费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上述增补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许可函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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