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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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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2-05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四)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1-9月份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

  注: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祥云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合作协议》,拟在大理州祥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下属子公司贝特瑞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签署《贝特瑞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在深圳市光明区内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3、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级法院”)寄送的民事裁定书,深圳中级法院准许了深圳市桦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盈实业”)关于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运通公司、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名下的价值人民币670,721,029.46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并执行了相关保全措施。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运通公司、恒安公司、中宝控股收到了深圳中级法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及桦盈实业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桦盈实业就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向深圳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6日、2022年7月2日和2022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4、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前驱体产品开发、前驱体产品供应、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及材料产能布局等领域,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战略合作。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5、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218,423,767股(含本数),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贝特瑞董事会根据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贝特瑞于2022年6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6、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香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 STELLAR INVESTMENT PTE. LTD.签署《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资协议》,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开发建设“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7、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与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年产 40 万吨鳞片石墨及20 万吨天然石墨负极一体化项目合作意向协议》,双方拟进行深加工合作,共同建设年产 40 万吨鳞片石墨及 20 万吨天然石墨负极一体化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8、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合同书》,共同对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贝特瑞”)进行增资,并计划通过四川贝特瑞在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宋家坝产业园区合资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建设形成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产能。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下属子公司拟签署《增资合同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海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海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海涛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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