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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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2022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存货增加4,737,327.88元,在建工程减少10,419,762.41元。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执行该规定报表项目和金额无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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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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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代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浙江金恒旺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旺”)指令代理公司COPELIA LITIO S.A(以下简称“COPELIA” 或“辉煌锂业”)收购标的资产GOLDINKA ENERGY S.A.(以下简称“GOLDINKA”)名下的Laguna Caro矿权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恒旺已按照协议约定全部支付 Laguna Caro 矿权的转让款2,700万美元,同时GOLDINKA与辉煌锂业根据阿根廷矿业法第325条转让财产的公证转让契据完成签署及交付。以上转让契据的签署执行后,相关矿权的所有信息、调研、研究、分析、样品和任何其他技术资料也同日进行了移交。
2、按照与浙江华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丽水金圆已于2022年09月19日收到第三期股权转让款5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自收到第三期转让款之日起10日内,丽水金圆、浙江华阅配合互助金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09月20日办理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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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青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珍珍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赵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青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珍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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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资产”)、赵辉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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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开源资产、赵辉不存在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金圆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等相关规定,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于近期收到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3,885,529.05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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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金额计入2022年损益的金额为13,885,529.0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2022年损益的金额为12,675,701.29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有关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63)。
2.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补选GUNA QINGCHUAN(关青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方逸雯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方逸雯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监事会选举方逸雯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2、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63)。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