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融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建水县颐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润”)持有公司股份1,115,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2143%。前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前述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18年9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颐润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颐润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颐润于2022年10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颐润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尚余315,400股未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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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水县颐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淑琴女士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系公司2017年、2018年、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江浩然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45,779股,通过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3,336,000股,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96,781,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048%。
江斐然先生通过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334,000股;通过建水县颐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7,700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89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929%。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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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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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建水县颐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可能根据其自身战略发展规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督促股东建水县颐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建水县颐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