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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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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2-070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履行此前已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及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94,348,001股减少至273,949,933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4.70%减少至13.68%。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发来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锦州港股份累计超过1%的通知》,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1日,东方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20,398,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东方集团于2022年9月7日履行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预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截至2022年10月24日,东方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9,898,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东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500,000股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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