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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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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22-048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提供的合计15,500万元财务资助已于2017年4月30日到期,由于朗福公司“山与城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经营状况未达预期,资金紧张,无足额资金按时偿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已造成逾期(详见2017年5月3日、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归还。目前,公司已通过向朗福公司发函、约谈高管等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并敦促其加快存货的周转速度及加强资金管理,尽快还款。由于朗福公司账面资金余额需用于老项目工程结算款支付以及拟新建项目工程支付,暂时无法偿还借款,朗福公司表示将加大项目销售力度,加快销售回款,尽快偿还股东借款。

  二、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7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已实施4年,为继续保障会展中心招展引会能力,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常态化情况下,保持场馆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续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延续“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政策”一年,2021年继续按原出资比例出资(市商务委、南岸区政府、重庆城投(含本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2:1:1),其中重庆城投出资额为不超过200万元/每年,本公司出资额为不超过300万元/每年。(详见2021年12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55、2021-056)

  根据《重庆市(南岸)会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本报告期会展经营公司确认收益2,576,496元,确认资本公积343,500元。

  三、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1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8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提前还款,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团办理借款相关事宜。(详见2021年1月12日、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21-001、2021-004)。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合同项下归还借款本金4亿元及合同利息。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该合同项下已累计提取借款8亿元,累计归还借款本金7亿元,借款本金余额1亿元。

  2021年1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1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6.85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提前还款,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团办理借款相关事宜。(详见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2022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21-062、2021-066、2022-001)。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合同项下未发生提款和还款。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该合同项下已累计提取借款4.5亿元,借款本金余额4.5亿元。

  四、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履行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与新进投资人分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12日提交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6月26日、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21-030、2021-031、2021-032、2021-033)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励公司”)51%股权以不低于5,399.8517万元人民币为增资挂牌底价,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征集战略合作方进行增资。增资后,新股东持股比例为51%,公司持股比例为49%。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骏励公司增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新进投资人进行增资事项谈判、确定最终投资方、签订《增资协议》等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 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2022-019)。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宜。(详见本公司于 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022年7月13日,骏励公司收到联交所出具的《增资结果确认意见函》,骏励公司增资项目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方参与,名称为重庆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嘉公司”)。2022年7月19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定了越嘉公司为本次骏励公司增资项目的最终投资方。2022年7月20日,骏励公司收到联交所出具的《增资结果通知书》,确定越嘉公司为投资方。募集资金总额为5,399.8517万元,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为51%。

  2022年8月16日,公司、越嘉公司、骏励公司三方签定了《增资协议》《投资合作协议》等,按照《增资协议》约定,本次增资价款5,399.8517万元及越嘉公司向骏励公司提供的无息股东借款848,111,328.40元已于签约当日全部支付至骏励公司指定账户。(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022年8月18日,骏励公司工商变更办理完成,越嘉公司持有骏励公司股份比例为51%,公司持有骏励公司股份比例为49%。同日,公司收到骏励公司偿还的股东借款848,111,328.40元。至此,公司与越嘉公司分别按照持股比例向骏励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暨越嘉公司向骏励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48,111,328.40元,公司向骏励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14,852,060.62元。越嘉公司和公司按股权比例分担对骏励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连带担保责任。(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五、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艾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官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硕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艾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官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2年10月24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机构。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一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管理的提升,提高组织管理效能;二是进一步深化了公司专业化、平台化管理;三是强化财务对项目的全程介入,确保项目资金平衡及公司现金流安全,为公司发展质量提升提供支撑。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为7室12部及3个项目部,具体详见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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