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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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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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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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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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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蒋国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玲莉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蒋国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玲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蒋国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玲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玲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国兴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编号:2022-048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授信额度: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1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亿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1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2亿元。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各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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