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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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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2-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项目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8,603,026,202股变更为8,602,447,902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7)等有关公告。

  2.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钛业按照重庆市有关有序用电的要求,于2022年8月20日23:00完成全线临时停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5日、2022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受限电影响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9)、《关于控股子公司受限电影响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70)、《关于控股子公司受限电影响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71)。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2),重庆钛业已恢复生产。公司将全力组织好生产经营,降低临时停产造成的影响,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3. 根据鞍山钢铁与鞍钢集团签署的《非公开股份转让协议》,鞍山钢铁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约定以人民币5.59元/股向鞍钢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28,946,14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2年9月2日)的10.80%。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不属于增持或减持行为。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亦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所持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73)。

  4.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股票,其中,鞍钢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金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74)、《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85)等有关公告。

  5. 为准确体现公司主营业务,改善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行业定位认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攀钢钒钛”变更为“钒钛股份”,公司全称、英文证券简称及股票代码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74)、《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马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正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燕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马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正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马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正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燕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2-9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为各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未来的具体业务合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之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概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西南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西南院”)、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融科”)于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各方就共同加强全钒液流储能产业前沿关键技术应用,推动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应用的推广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创新发展的目的,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二)协议签订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国电投西南院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西南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庆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2G8P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湖科学城新经济产业园区B区2-7栋10楼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2日

  营业期限:2020年11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能源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规划设计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发电、供电业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电投西南院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经查询,国电投西南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国电投西南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发生产品买卖交易。

  (二)大连融科

  公司名称: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郝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56692476030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20-10号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26日

  营业期限:2008年03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储能技术服务等。

  股权结构:

  ■

  履约能力:经查询,大连融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大连融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合作情况如下:

  ■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国家电投集团西南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 开放合作,创新机制。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多层推进、注重实效,成果共享、携手发展、共同繁荣的愿望,各方共同在全钒液流电池储能产业的合作新方式和新途径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2. 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积极主动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共同整合开发优势资源,协同推进全钒液流储能项目落地,共享行业及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共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

  主要合作领域为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及相关领域,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全钒液流电池储能产业发展规划编制;

  2. 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项目合作共建;

  3. 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商业模式创新;

  4. 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创新联盟组建。

  (三)其他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可作为各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各方可就具体事宜另行签订单项协议,如单项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以单项协议为准。

  本协议履行期限为五年,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国电投西南院、大连融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转型发展目标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举措,对充分发挥各方的战略优势及协同效应、对钒储能应用的推广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钒储能技术创新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与国电投西南院、大连融科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项目合作最终以经各方商定后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1.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定期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金融服务协议,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其他框架协议

  ■

  (二)股份减持情况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或股份减持的计划。

  (三)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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