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65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参加会议监事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公司拟将供应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稀土精矿价格在原定基础上调整为不含税37230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44.60元/吨(干量),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前述调整价格事项待双方履行完决策程序后实施。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单洗蒙古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从2022年10月份开始向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洗蒙古煤,每年采购量不超过100万吨,价格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竞价方式产生的最低价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64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公司拟将供应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稀土精矿价格在原定基础上调整为不含税37230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44.60元/吨(干量),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前述调整价格事项待双方履行完决策程序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已做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单洗蒙古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从2022年10月份开始向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洗蒙古煤,每年采购量不超过100万吨,价格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竞价方式产生的最低价确定。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规定,本议案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披露,本次交易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66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将供应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价格调整为不含税37230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44.60元/吨(干量),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双方将就本次确定的价格事宜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
●由于本公司和北方稀土同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已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定价机制全权办理日常与北方稀土就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协商及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事宜,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此项关联交易,交易对手方北方稀土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存在不能通过对方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定价机制
双方约定,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每季度确定一次。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和实际品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若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二)稀土精矿价格测算方法
选取两种方法测算稀土精矿价格,加权平均后得出稀土精矿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稀土精矿价格=
■
δ1是指第一种测算方法的权重;
δ2是指第二种测算方法的权重;
1、两种测算方法说明
(1)方法一
稀土氧化物价格扣减加工成本和加工利润,作为稀土氧化物的稀土精矿成本,再除以吨稀土氧化物消耗的稀土精矿数量得出稀土精矿价格。稀土精矿价格是基于整个稀土产业链的价值分配,反映了稀土精矿资源作为稀土氧化物原料的全部价值。
稀土精矿价格=(稀土氧化物价格-加工成本-加工利润)÷吨稀土氧化物消耗稀土精矿数量
加工利润=加工成本×成本毛利率
(2)方法二
稀土氧化物价格扣减稀土原料产品毛利,作为稀土氧化物的成本,稀土氧化物成本减去加工成本作为稀土氧化物的稀土精矿成本,再除以吨稀土氧化物消耗的稀土精矿数量得出稀土精矿价格。稀土精矿价格是基于优先保障稀土氧化物毛利实现后的价值分配,保证了稀土氧化物的毛利水平,稀土精矿不享有全链条的利润。
稀土精矿价格=(稀土氧化物成本-加工成本)÷吨稀土氧化物消耗稀土精矿数量
稀土氧化物成本=稀土氧化物价格×收入成本率
2、各变量的说明
稀土精矿品位为折50%REO,混合碳酸稀土品位为折45%REO,稀土氧化物品位为折100%REO。
(1)稀土氧化物价格=∑(各稀土产品价格×稀土元素对应的配分)
各稀土产品价格:选取自百川网、瑞道网、亚洲金属网、我的钢铁网及ARGUS网五家网站中氧化物交易均价。
稀土元素对应的配分:指包头白云鄂博稀土矿稀土元素配分
(2)加工成本是指从稀土精矿加工生产混合碳酸稀土,进而生产稀土氧化物的全部成本。
加工成本=稀土氧化物加工成本+混合碳酸稀土加工成本×吨稀土氧化物消耗混合碳酸稀土的数量
①稀土氧化物加工成本是指从混合碳酸稀土加工生产稀土氧化物的成本。
②混合碳酸稀土加工成本是指从稀土精矿加工生产混合碳酸稀土的成本。
(3)加工利润
加工利润=加工成本×成本毛利率
成本毛利率=收入毛利率÷收入成本率
收入成本率=1-收入毛利率
稀土原料产品收入毛利率取自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4)吨稀土氧化物消耗稀土精矿数量=
吨稀土氧化物消耗混合碳酸稀土的数量×吨混合碳酸稀土消耗稀土精矿的数量
(三)交易概述
按照上述定价机制及测算方法计算的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39189/吨(干量,REO=50%)。
基于双方互为稀土原料供应和需求的最大客户并有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拟将供应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价格在原定基础上调整为不含税37230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44.60元/吨(干量),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双方将就本次确定的价格事宜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
因公司与北方稀土同为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智强
注册资本:36.33亿元
办公地址:昆都仑区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83号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产品;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冶金产品、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化工产品、光电产品经营;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产品;出口产品;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农用物资、土壤改良剂、水溶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
(二)关联关系:北方稀土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36.66%股权,为《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北方稀土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拟将供应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价格调整为不含税37230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44.60元/吨(干量),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双方约定每季度可以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双方将就本次确定的价格事宜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及公司利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协商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双方约定的定价机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对此也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调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6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单洗蒙古焦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购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矿业”)单洗蒙古焦煤,每年交易数量不超过100万吨,价格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竞价方式产生的最低价确定。
●由于包钢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规定,该关联交易属于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情形,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定价通过竞价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从2022年10月份开始向包钢矿业采购单洗蒙古焦煤,每年采购量不超过100万吨,约占总采购量的三分之一,价格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竞价方式采购其余相同产品所产生的最低价确定,目前邀请了符合条件的包钢矿业等19家供货商参与竞价。同时,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全社会征集单洗蒙古焦煤供货商参加后期竞价,以进一步降低公司单洗蒙古焦煤的采购成本。
每月交易数量根据当月采购计划确定,近期不含税价格约2300元/吨,具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竞价频率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遇有市场波动,及时进行竞价,每批次采购价格为当次竞价最低价,每次竞价后重新签订合同。
包钢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单洗蒙古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规定,公司上述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的方式形成公允价格,属于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情形,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志忠
注册资本:18485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曙光路16号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加工经营;固体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综合评价;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钢材、食品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矿产品、钢材、非钢、建材、木材、工程机械、工矿设备、稀土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耐火材料、食品的销售;旅游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
(二)关联关系
包钢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包钢矿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包钢股份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采用竞价方式产生的最低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采取多频次竞价的方式形成价格,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单洗蒙古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规定,本次交易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煤炭采购的稳定和质量控制。
关联交易定价通过竞价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