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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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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

  (2)利润表

  ■

  (3)现金流量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侨银转债自2021年5月24日起开始转股,2022年第三季度期间,侨银转债因转股减少26,600元(266张),转股数量为1,052股。截至2022年9月30日,侨银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419,884,300元(4,198,843张)。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发布的《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美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德儒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美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德儒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少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2,599,365(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2]2200004006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109)和《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进行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充分保证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工作的合法、有效性,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确定和调整、具体认购方法、募集资金规模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 办理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3.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 在取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后,在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以及确定的定价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6.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锁定及上市相关事宜;

  7.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根据调整结果,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9. 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10. 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1. 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有关的相关事项;

  1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项;

  13. 本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7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2,599,365(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2]2200004006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109)和《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进行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关联监事曾智明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9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度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00.3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70.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度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0.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10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3日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GD—09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由母公司购置环卫机械设备后,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项目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用于新增城乡环境服务项目运营的实施方式。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0年起因疫情的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2020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且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项目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标准化项目,方案设计、设备购买、安装调试都需要大量的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公司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延期一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无其他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29.61万元,公司于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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