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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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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Zhang Ni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尧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文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Zhang Ni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尧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文卿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Zhang Ni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尧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文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Zhang Ni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尧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文卿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于2022年10月25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hang Ning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及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彤程新材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及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为3,056.83万元,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及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Zhang Ning女士、周建辉先生、丁林先生、袁敏健先生、俞尧明先生、李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Zhang Ning女士外,其他候选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简历详见附件。

  本届董事当选后,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4、审议及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Zhang Yun先生、吴胜武先生、冯耀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5、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Zhang Ning女士,1974年4月出生,加拿大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博士。1997年7月获得北京工商大学生物化学系学士学位;2002年9月获得英国华威大学工程商业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6月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5年6月获得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全球金融工商管理博士学位。自1999年8月创立上海彤程化工有限公司,曾担任上海彤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彤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Cheetah Mobile Inc.(猎豹移动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2、周建辉先生,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获得青岛化工学院(现青岛科技大学)橡胶制品专业学士学位;2001年6月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4年11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曾任上海正泰橡胶厂工程师,上海轮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炼胶厂技术科科长,洛阳海虹轮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轮胎集团销售公司大区经理,上海轮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上海牡丹油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佳通轮胎银川佳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副总,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3、丁林先生,1972年4月生,中国国籍,同济大学化学本科和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亨斯迈集团聚氨酯事业部高级商务总监、中国区总经理、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亨斯迈集团先进材料事业部亚太区副总裁、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4、袁敏健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1989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学院化工机械与设备专业,专科学历;2001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6月获得SNAI-ASU EMBA学位;高级工程师。1989-2011年就职于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曾先后任化工事业部车间主任、副经理,高桥分公司工程处处长、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等职务;2011年起历任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5、俞尧明先生,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学士,管理学博士,于财务及会计方面拥有逾29年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曾任阜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华地国际控股集团执行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经理,中石化上海金山工程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6、李晓光先生,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陕西证券长安路营业部信息部经理、中信证券西安营业部投资投行部经理、西部证券营销机构总经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等职。现任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一职及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Zhang Yun先生,1976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2002年获得耶鲁大学哲学硕士和文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得耶鲁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曾任乔治华盛顿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杜克大学富科商学院会计学助理教授。现任乔治华盛顿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会计学终身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猎豹移动独立董事、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吴胜武先生,男,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先后毕业于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清华大学工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以及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区长,宁波市信息产业局局长,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书记、副司长等职务。现担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全球执行副总裁,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紫光联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紫光展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紫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等职务。

  3、冯耀岭先生,1957年10月19日出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从事轮胎制造专业38年,曾任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前称“河南轮胎厂”及“河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研发副总监,现任怡维怡橡胶研究院总工程师、首佳科技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彤程新材”)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彤程新材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3,056.8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蒋稳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稳仁,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获得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工商管理学士学位。曾任上海彤程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现任公司销售部总监。

  截至目前,蒋稳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200股,系因公司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公司将按照《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完成后,蒋稳仁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蒋稳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056.8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履行的程序: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募投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56.83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4,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506,550.47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685,546,00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9,449.5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00492_B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人民币26,848.00万元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购买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橡胶”)的10.1647%股权。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于2019年10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于2018年6月22日,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原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阳支行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7月20日,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及国泰君安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华奇化工(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北京彤程创展科技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招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招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彤程化学及招商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华奇化工及招商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华奇化工年产20,000吨橡胶助剂扩建项目”、“华奇化工年产27,000吨橡胶助剂系列扩建项目”和“中策橡胶股权”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1,330.48万元(其中含理财收益、利息净收入2773.4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人民币9,831.9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003.94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200492_B11号鉴证报告,国泰君安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额度2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授权额度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为4017.86万元(其中2773.48万元已永久补流)。

  四、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这三个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三个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5202.66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3390.2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812.46万元,利息与理财收益为:1244.3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056.83万元。节余原因如下:

  1、因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时间均超过一年,设备的技术更新降低了采购的数量和成本,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资金的使用,同时,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3,056.8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子公司、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3,056.8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事项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0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0日

  至2022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

  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

  (四)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6:30);

  (五)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25 层 2501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2109966

  传真:021-52371633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2-068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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