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原因:因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期公允价值发生变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时受到疫情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有所降低。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冀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亚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冀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董事陈玉林先生、董事王文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董事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齐燕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春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