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募投项目尚在建设当中,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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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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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项目的实施旨在拓展产品营销网络覆盖的宽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产品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培育忠实客户群,提升公司形象;提升公司营销网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营销业务流程及客户资源管理体系,强化营销工作效率,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2:重组甘精胰岛素产品美国注册上市项目、重组赖脯胰岛素产品美国注册上市项目属研发项目,旨在按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指南的具体要求,完成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商业化生产规模GMP认证检查,最终取得FDA上市许可。上述项目前期未承诺效益。
注3:实际效益为利润总额(2022年1-9月实际效益未经审计)。
注4:“胰岛素产业化项目”前期承诺效益为:项目实施后,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自身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年平均新增利润总额50,479.42万元,年平均新增净利润37,859.57万元,项目预计税后投资回收期为4.53年(含2年建设期),预计税后投资净利润率63.88%,税后内部收益率49.8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运行5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26,606.28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702,615.34万元,累计新增利润总额339,718.04万元,累计新增净利润288,760.33万元,年平均新增利润总额67,943.61万元, 年平均新增净利润57,752.07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项目已运行5.75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34,549.18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709,366.80万元,累计新增利润总额274,627.70万元,累计新增净利润233,433.55万元,年平均新增利润总额47,761.34万元, 年平均新增净利润40,597.14万元, 因甘李药业胰岛素全线产品纳入第六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集采”),中标后价格较中标前降幅达60%左右。集采中选结果从2022年5月开始陆续在各地落地执行,公司国内制剂产品价格下降,整体利润下降,同时在2022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开拓基层市场,加大学术推广活动的投入,导致销售费用投入增加。综上导致2022年1-9月利润总额较以前年度大幅下降,从而导致该项目累计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注5:生物中试研究项目的实施旨在加快公司研发成果的产业化转化,验证实验室中小规模生产工艺路线放大后的可行性,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6:生物信息项目主要是建设现代化技术生物信息中心,购置各类软硬件设备,保证药物的质量标准,实现精准医疗,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7:化药制剂中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为公司建设化学制剂研发中试创新平台,提高化学制剂产业化生产研发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8: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增加了公司运营资金,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9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甘李药业”)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甘忠如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00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甘忠如先生拟全额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甘忠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713.52万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31.54%。除直接持股外,甘忠如先生还通过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8.46%的股权。因此,甘忠如先生合计控制本公司40.00%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鉴于甘忠如先生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甘忠如先生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甘忠如免于发出要约。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甘忠如免于发出要约,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0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6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4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二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郑国钧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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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5、7-9、11-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5、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甘忠如、甘喜茹、北京旭特宏达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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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对于希望亲临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届时需提供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在符合北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会。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二层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1月11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建议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蓉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邮箱地址:ir@ganle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1109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5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