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2年10月25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标普ETF,代码:159655。经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2年10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5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1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2年10月21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7.65%,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标普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2年10月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标普ETF(159655)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基金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2022年10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自2022年10月25日起,本基金新增以下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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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进行查询。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2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2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22年第3季度报告涉及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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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2022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华夏睿磐泰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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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夏睿磐泰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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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0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