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0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150

  

  ■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V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V(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庆飞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良坡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庆飞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良坡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15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自2013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截至2021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业务收入为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主要审计的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斌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余建国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石爱红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并签署协议。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13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15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及变更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及变更普通合伙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及普通合伙人变更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矿冶”)拟以不超过2.4亿元的价格受让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基金”)持有的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基金”或“合伙企业”)对应认缴出资额8亿元(实缴出资额2亿元)的合伙份额,拟以不超过1,800万元的价格受让河南德原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原能源”)对应认缴出资额1亿元(实缴出资额1,500万元)的合伙份额。

  同时,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人由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丝路重组”)变更为上海隽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隽霞”)。

  本次交易及普通合伙人变更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龙佰矿冶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持有其99.9667%份额,上海隽霞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将持有其0.0333%份额,基金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受让份额后需履行对基金的实缴出资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及变更后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773631645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1栋2单元8层801号

  5、法定发表人:杨自力

  6、注册资本:51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振兴基金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振兴基金持有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的普通合伙人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振兴基金与成都丝路重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振兴基金与德原能源、上海隽霞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振兴基金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9、振兴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方:河南德原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德原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MA9F4D506L

  4、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太行西路16号地理信息产业园B3栋139号

  5、法定发表人:韩健华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风力、光伏及天然气发电;电力供应、销售;热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销售;热力管网建设、经营、维护;电力设备设施承建、承试、承修;天然气、煤层气的管道输送;能源管理及相关技术服务。

  8、股权结构

  ■

  9、德原能源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0、德原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变更后普通合伙人:上海隽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隽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42179848F

  4、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M区245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5、法定发表人:邓民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隽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9、股权结构

  ■

  备注:杨华先生、郭子童先生、邓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上海隽霞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海隽霞与成都丝路重组、振兴基金、德原能源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海隽霞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1、上海隽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

  1、企业名称: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资本:300,1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1年01月12日

  4、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9幢25-4号

  5、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营业期限:2021年1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9、运营概况: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于2021年6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NW546)。

  10、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以及实缴出资额情况:

  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及普通合伙人变更前:

  ■

  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及普通合伙人变更后:

  ■

  11、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出资安排:基金采取承诺认缴、分期通知实缴方式。根据项目投资进度,由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在收到每期缴付出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13、合伙期限及基金存续时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长期。基金存续期5年,全体合伙人首期缴付出资日为基金成立日(如合伙人首期缴付出资日不一致的,以在先者为准);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若基金存续期间内,基金投资没有完成退出的,基金存续期可适当延长。

  14、认缴份额转让: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认缴份额并签订相应的份额转让协议约定份额转让的条件、价格等。经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可向第三方合格投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认缴份额,其他有限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15、退伙、入伙:企业合伙期限内,除非合伙人会议决定和法律或本协议及入伙协议另有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要求退伙、缩减认缴出资额及/或实缴出资 额。基金封闭运作,完成中基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备案后不得开放认缴和退出,在本基金存续期间,不得吸引新的合伙人入伙。

  16、管理费用:管理费根据基金存续期按年收取,管理费标准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0.5%。基金剩余存续期不足一年的,管理费为当年管理费按实际天数/360折算。

  17、投融资决策机制: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管理本合伙企业投资、管理、运营、退出、风险处置的相关事项决策。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及普通合伙人变更前,投决会共3名委员,各合伙人分别委派1名;投决会主席由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的委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合伙企业一切投资及退出决定均需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获得全体委员的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及普通合伙人变更后,投决会共3名委员,龙佰矿冶委派2名,上海隽霞委派1名;投决会主席由龙佰矿冶推荐的委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合伙企业一切本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置决定均需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获得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实施。

  18、投资风险防范:合伙企业从内部管理方面,通过投决会、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合伙人会议等方式来防范投资风险;从外部管理方面,通过基金托管、资金监管、聘用第三方机构、外部审计等方式来防范投资风险。

  19、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并清算: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解散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发生重大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或基金存续期限届满,且全体合伙人在距离期限届满30天前未就延长期限达成一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被除名或出现当然退伙情形,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替换普通合伙人的情形的除外;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0、收益分配:合伙企业所得的收益按以下分配方式逐一进行:(1)各合伙人收回实缴投资本金,如不能全额收回本金的,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完成上述本金分配后如有余额,均由有限合伙人享有。

  21、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2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且未在合伙企业任职。

  23、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变更前普通合伙人: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WK69XG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6层08、09号

  5、法定发表人:凌泽宇

  6、注册资本:49,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9、成都丝路重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成都丝路重组为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的有限合伙人振兴基金全资子公司,成都丝路重组与振兴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成都丝路与德原能源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成都丝路重组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0、成都丝路重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河南德原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甲方二: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甲方一”、“甲方二”以下合称“甲方”或“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

  丙方(基金管理人):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合伙份额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转让的标的份额。丙方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管理人,丙方同意本协议载明的合伙份额转让事宜。

  2、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乙方即成为标的份额的合法拥有者,甲方将不再持有标的份额,乙方将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合伙人权利并承担义务。丙方需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工商登记主管部门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合伙人变更登记,甲方和乙方予以配合。

  (二)合伙份额转让价格及支付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一所持有的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全部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不超过2.4亿元,甲方二所持有的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全部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不超过1,800万元。

  2、自本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若乙方未按照前述约定时间付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最迟应在2022年12月31日付款。

  3、因标的份额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由各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其公章之时起生效,并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其他事项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以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基础,结合振兴基金和德原能源的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主要围绕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和延伸开展并购及投资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为公司有效的产业整合提供支持,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能给公司带来相关的投资收益回报。

  本次受让份额及变更普通合伙人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上海隽霞的合作,聚焦钛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整合,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本次受让份额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持有其99.9667%财产份额,基金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失败或损失的风险;

  (3)基金存续时间长,投资收益存在不可预期的风险。

  对于上述风险,合伙企业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有效维护龙佰矿冶投资资金的安全。

  七、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及变更普通合伙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15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矿冶”)与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基金”)、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控”)共同出资设立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

  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为9.98亿元人民币,其中成都金控为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出资比例为0.10%;龙佰矿冶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69,700万元,出资比例为69.84%;振兴基金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806248674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8楼30803号

  5、法定发表人:杨旭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9、成都金控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成都金控为振兴基金控股子公司,成都金控与振兴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成都金控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0、备案情况:成都金控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2014。

  11、成都金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773631645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1栋2单元8层801号

  5、法定发表人:杨自力

  6、注册资本:51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9、振兴基金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振兴基金持有成都金控60%的股权,振兴基金与成都金控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振兴基金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0、振兴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资本:99,8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神州路899号创基智谷产业园B区12号楼4层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7、营业期限:十年

  8、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将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9、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情况:

  ■

  10、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任职。

  四、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普通合伙人: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1: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2: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基金采取承诺认缴、按期实缴方式。在相应的实缴期限内,根据项目投资进度,由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在收到每期缴付出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二)封闭运作要求

  1、合伙期限及基金存续时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10年。基金存续期10年,全体合伙人首期缴付出资日为基金成立日(如合伙人首期缴付出资日不一致的,以在先者为准);如本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限内所有投资项目已全部退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提前清算。经全体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后,合伙期限可延续。

  2、入伙、退伙:企业合伙期限内,除非合伙人会议决定和法律或本协议及入伙协议另有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要求退伙、缩减认缴出资额及/或实缴出资额。基金封闭运作,完成中基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备案后不得开放认缴和退出。在本基金存续期间,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份额转让情形的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入伙合伙人自签署入伙协议且按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缴清出资,并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投资决策

  投融资决策机制: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管理本合伙企业投资、管理、运营、退出、风险处置的相关事项决策。投决会由3名委员构成,普通合伙人推荐1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各推荐1名委员。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发生接纳后续有限合伙人,投决会的成员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四)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1、管理费用:标准为400万元人民币/年,由基金管理人从合伙企业的账户中自行提取。

  2、托管费以本合伙企业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该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成本列支,托管费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

  (五)投资业务

  1、投资范围:基金不低于60%的资金投资于攀西地区钒钛产业优质项目,不高于40%的资金可投资于其他地区钒钛产业优质项目。

  2、投资方式:本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的投资。

  3、投资风险防范:合伙企业从内部管理方面,通过投决会、基金管理人内

  控制度、合伙人会议等方式来防范投资风险;从外部管理方面,通过基金托管、资金监管、聘用第三方机构、外部审计等方式来防范投资风险。

  (六)收益分配

  本合伙企业设置预期门槛年化收益率。合伙企业所得的收益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1)各合伙人收回实缴投资本金,如不能全额收回本金的,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完成上述本金分配后如有余额,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全体合伙人分配。

  (七)财产份额转让

  1、有限合伙人对外份额转让: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对外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根据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同比享有优先受让权,合伙人同意转让则视为不行使优先受让权。

  2、有限合伙人内部份额转让:有限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需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其他合伙人无优先受让权。

  (八)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本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全体合伙人要求终止,并经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本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本合伙企业发生重大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且全体合伙人在距离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未就延长经营期限达成一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被除名或出现当然退伙情形,但出现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替换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形的除外;如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遭遇重大政策调整,直接影响到合伙企业业务开展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解散本合伙企业;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围绕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和延伸开展投资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能给公司带来相关的投资收益回报。

  本次合资设立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将加强公司与成都金控的合作,聚焦钛产业链相关企业,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失败或损失的风险;

  (3)基金存续时间长,投资收益存在不可预期的风险。

  对于上述风险,合伙企业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有效维护龙佰矿冶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公告编号:2022-15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5至提案6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至提案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系人:张海涛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15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

  ■

  为充分发挥公司氯化法钛白粉在技术、成本、市场及产业链等优势,把握国内氯化法钛白粉发展先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28日、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29日、2020年11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该项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第一条线10万吨/年)已建成并成功试生产。

  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第二条线10万吨/年)正在建设,预计2022年12月建成投产。

  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工艺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的化工项目。公司为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掌握大型硫酸法和沸腾氯化法两种钛白粉生产工艺全流程的行业龙头,近年来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的引进、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专利技术和产品储备,掌握和拥有关键生产技术并具有建设氯化法钛白粉生产项目的经验和能力。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扩大氯化法钛白粉产能,巩固公司在国内氯化法钛白粉行业的先发优势,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述项目运行过程中亦存在原辅材料价格波动、有关政策调整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原辅材料的供应及价格变动情况,加强供应端管理,控制成本,采取多种措施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14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周一)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2年10月19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核准,认为《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需要,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9月30日总股本2,390,145,25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478,029,051.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2022年三季度末发生变化,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不存在在过去12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未来12个月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1年8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0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及变更普通合伙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及变更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14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周一)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2年10月19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需要,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9月30日总股本2,390,145,25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478,029,051.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2022年三季度末发生变化,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不存在在过去12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未来12个月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1年8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0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及变更普通合伙人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及变更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合资成立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