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增长721.79%,主要是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比上年末增长61.63%,主要是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162.07%,主要是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长37.08%,主要是应收水电费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下降78.51%,主要是税费预缴减少影响所致;
6.投资性房地产比上年末增长30.52%,主要是出租资产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比上年末增长88.27%,主要是东莞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8.使用权资产比上年末下降71.80%,主要是由于对承租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9.应付票据比上年末增长36.59,主要是应付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10.应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38.84%,主要是采购未付账款增长所致;
11.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增长258.98%,主要是销量增加导致税费增加所致;
12.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比上年末下降54.10%,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租金减少所致;
13.租赁负债比上年末减少61.72万元,主要是由于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租金重分类的影响;
1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72.26%,主要是今年收到分红款减少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84.28%,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6.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损失136.25万元,主要是坏账准备计提同比减少所致;
17.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3.97%,主要是去年中山公司处置土地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72.74%,主要是补贴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19.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07.52%,主要是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5.85%,主要是报告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53.12%,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借款减少所致;
2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37.24%,主要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综合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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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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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啤酒销量109.58万吨(同比增长4.50%),高端啤酒销量同比增长16.41%(其中:97纯生产品销量同比增长45.31%)。
2.控股股东变更情况:2022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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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王志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远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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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远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2-028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前期准备、疫情影响等因素的影响,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东莞珠啤扩建项目和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租用资产、向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力。根据2022年1-9月的交易情况和2022年以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现对上述关联交易的额度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发布于2022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志斌、黄文胜、吴家威和罗志军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19万元/年。《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2-029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4人,实到4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廖持亮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2-030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1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26,502,472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11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6,502,472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11,939,991.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6,152,996.8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95,786,995.05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2月20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7]第0046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除南沙珠啤二期年产100万kl啤酒项目外的其余项目的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该次调整不影响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新增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相关事项。2020年调整后各项目主要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前期准备、疫情影响等因素的影响,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和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
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按高起点、高标准的智能制造发展需要组织项目工程设计,包括先进自动化的酿造和包装线、智能仓储物流,以及ERP、MES、WMS等平台建设,因该项目是在原厂区进行的改扩建工程,前期设计规划及报建所需时间较长。同时,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计划延迟,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
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仅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新增易拉罐线产能建设内容。根据湛江珠啤周边地区易拉罐市场的发展情况,因该区域市场易拉罐啤酒增量有所放缓,在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变化作出的谨慎决定,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市场情况和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等变化,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珠江啤酒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2-031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概述
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租用资产、向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力。根据2022年1-9月的交易情况和2022年以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现对上述关联交易的额度进行调整,其中:与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的交易额度调整为257.99万元,与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额度调整为424.25万元。
上述交易额度调整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志斌、黄文胜、吴家威、罗志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调整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关联交易上一年度实际发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计永红,注册资本600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纸类包装制品、金属包装制品(不含贵金属);货物装卸搬运;自有物业出租;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井岗路102号、104号、106号,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该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 8,602,663.43元, 净资产为 8,078,746.11元;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316,466.90元,净利润为961,763.20元。该公司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为 9,632,733.44元,净资产为8,940,953.89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 1,925,428.69 元,净利润为862,207.78元。(注: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康华,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一般经营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工矿工程建筑;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充电桩销售;储能系统建设和运营;氢能源科技、系统控制技术的研发、咨询。(二)许可经营项目: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901房自编A ,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其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尚未披露。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8,129,625,146.6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194,499,057.13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37,910,132,686.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654,696.23元。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57,654,415,057.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597,077,065.22元;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0,709,070,263.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6,665,058.55元。(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尚未披露)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中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为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4.15%)。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稳定,与公司合作关系良好,能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将通过询价、招标或第三方机构的公开统计数据获取市场价格。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价格情况,属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采购、租赁等业务,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运作成本,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对公司与关联交易额度调整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调整2022年公司与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运作成本。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2-032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为公司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时间:2008年3月7日(改制时间:2020年6月2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001室(自编01-04、06单元),首席合伙人:聂铁良,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150.1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0025.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2万元。最近一年度中职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年报审计)、主要行业:制造业,审计收费348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与本公司同属制造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职信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中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俊杰,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鉴证工作,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2)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集龙,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鉴证工作,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韵桦,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鉴证工作,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2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中职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中职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为 119 万元/年,上期审计费用 100万元/年,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9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及变化原因:审计收费主要基于审计机构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结合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审计服务范围等情况,经公司公开比选招标确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与中喜的合同到期后,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采购招标管理规定》,公司以公开比选招标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经比选,中职信综合得分最高。因此,公司拟聘请中职信为公司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19万元/年。
中职信创立于2008年,是已完成财政部、证监会备案的有资格从事证券鉴证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多年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已就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喜进行了沟通,中喜对此无异议。因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工作。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已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包括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职信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与中喜的合同到期后,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采购招标管理规定》,公司以公开比选招标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经比选,中职信综合得分最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职信为公司2022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职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与中喜的合同到期后,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采购招标管理规定》,公司以公开比选招标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经比选,中职信综合得分最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职信为公司2022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审计机构聘请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职信为公司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纪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职信营业执业证照、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及执业证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