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公告编号:2022-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2,494.21万元,增长31.59%,主要是信用期内销售额增加所致;
2、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366.39万元,增长103.15%,主要是与研发活动相关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13,876.41万元,下降89.25%,主要是本期收回MA股权转让款所致;
4、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增加1,526.83万元,增长53.36%,主要是期末较期初增加出租房产所致;
5、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3,570.62万元,下降37.93%,主要是山东子公司三期工程本期完工转固所致;
6、期末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加2,494.78万元,增长154.34%,主要是新增租赁房屋所致;
7、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4,062.52万元,增长48.03%,主要是本期增加固定资产改造支出所致;
8、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0,363.32万元,增长50.03%,主要是理财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9、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9,708.86万元,增长154.11%,主要为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10、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2,742.15万元,增长43.54%,主要是应交增值税、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1、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6,303.26万元,增长67.8倍,主要是子公司生物医疗收到附回购义务投资款,该款项合并层面作为负债列报所致;
12、期末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1,988.82万元,增长218.25%,主要是租赁资产增加,相应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13、期末库存股较期初增加27,430.52万元,增长83.67%,主要是本期增加了回购的股票所致;
14、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5,363.72万元,增长399.90%,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所致;
15、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413.21万元,增长67.29%;主要是费用化阶段项目投入增加,其次支付费用化技术转让款,另外公司定期进行项目梳理评估,将个别无继续开发价值的项目终止转费用化所致;
16、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785.76万元,下降480.04%,主要是本期较上年同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7、本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9,117.84万元,增长183.50%,主要是出售锦江电子小部分股权确认股权转让投资收益以及对外投资企业确认投资亏损减少所致;
18、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872.63万元,下降268.43%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回上年年末MA股权转让款,对应的信用减值损失转回所致;
19、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1,867.57万元,下降87.07%,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苏州桓晨计提存货损失所致;
20、本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557.87万元,下降96.32%,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终止与Viracta公司“nanatinostat”中国独家许可使用权协议,收到协议终止补偿款400万美元所致;
2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4,753.55万元,增长37.64%,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及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增加之和大于营业成本及费用增加之和所致;
22、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7,901.16万元,增长32.59%,主要是同比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增加,导致增值税和所得税同比支付增加;
23、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3,456.38万元,增长49.85%,主要是本期期间费用支付增长较多所致;
24、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37.60万元,下降84.64%,主要是理财产品投资减少及收到联营企业分红减少所致;
25、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1,781.81万元,下降33.06%,主要是理财产品投资减少所致;
26、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193,352.8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收到定向增发投资款19亿元所致;
27、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9,611.75万元,下降72.48%,主要是上年同期偿还长短期借款较多所致;
28、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3,087.24万元,增长46.5倍,主要是本期支付股利分红款4.37亿元所致;
29、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5,304.13万元,增长62.52%,主要是本期支付购买少数股东股权进度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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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概况
第三季度销售收入进一步增长,新产品推广加速,持续放量;带量采购产品的收入、利润贡献也进一步增加。随着疫情形势逐渐好转,信立坦下沉拓面,覆盖更多处方医生,在不断开拓社区、县域、零售及电商渠道的同时,城市医院渠道也正向更多城市、更广阔终端及大医院内的周边科室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入院已超5,000家。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亿元,环比第二季度增长20.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亿元,环比增长72.71%。
今年以来,公司多个重点产品的创新研发完成阶段性目标:
肾性贫血新药恩那度司他片申报上市后,处于CDE审批过程中,并已提交发补资料。公司正积极为恩那度司他的上市做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已举办17场“致肾未来”全国线上线下专家顾问会平台,覆盖共计约230余名国家/省级KOL。通过优质的医学策略话题、多渠道广覆盖的持续传播造势,进一步提高恩那度司他品牌知晓度,为上市后的销售推广打下基础。此外,公司还有多个产品处于Ⅲ期临床阶段,SAL0107Ⅲ期临床完成揭盲并取得积极的关键统计分析结果、苯甲酸复格列汀完成Ⅲ期临床研究,即将申报NDA,SAL0108、S086(高血压)、S056完成Ⅲ期临床研究所有受试者入组。预计未来几年内,在降压、心衰、抗凝、肾病、骨科等领域,公司将有一批优秀产品快速上市,慢病领域产品管线快速丰富,助力公司盈利能力提升。
在前沿技术分析方面,近日,公司与深圳阿尔法分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共同开发新药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抗肥胖症新药研发领域开展深度研发合作,利用AI(人工智能)共同推进药物研发的智能化升级,用创新加速惠及患者。这是公司布局AI药物研发赛道的首次对外合作,将助力药物研发技术升级变革。此外,公司与北京安龙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开发协议,就小核酸药物在高血压领域的研发开展合作。未来,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战略,通过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助力公司走得更快、更好、更远。
(二)其他事项
1、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于2021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
截至2021年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070,6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30.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777.7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457,5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0%,最高成交价为30.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201.4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2年6月14日。该等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作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8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7日、2022年3月2日、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7月26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00,5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3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5,187.1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80.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06.57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6,547.59万元,其中2022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23,798.16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1,575.28万元,2022年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3,291.92万元,支付手续费0.4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3、其他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不存在衍生品投资;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叶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桂青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叶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桂青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2-087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上午9时15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其中,董事杨凌、独立董事朱厚佳、独立董事王学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刘来平以书面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稳健,内控措施健全、切实有效。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合法、审慎、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原则下进行,不以投机为目的,且有利于防范利率、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投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2-088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监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爱珍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有《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2-09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2、投资金额: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收益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在不影响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管理外汇风险等引起的风险敞口,使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自有资金,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额度。
3、 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该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4、 投资期限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 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同时,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开展均与正常经营相匹配,不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 交易对手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议程序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 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 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 收益风险:由于影响外汇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率走势,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会存在差异,将给公司带来收益或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人员配备、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 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为交易对象,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风险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4、 公司财务部门应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风险分析报告。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将负责为公司选择交易对手,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总协议,统一控制授信额度;定期提交风险管理报告,并就紧急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负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研究,金融信息的收集与报告;具体负责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5、 公司审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核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6、 公司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将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7、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此外,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稳健,内控措施健全、切实有效。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合法、审慎、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原则下进行,不以投机为目的,且有利于防范利率、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投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有《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信立泰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公司有关投资的内控制度;
6、可行性分析报告;
7、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