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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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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2-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6.17亿元,同比增长8.78%;营业利润15.64亿元,同比下降1.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亿元,同比下降2.47%,基本每股收益也因此下降2.3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0.67个百分点。利润下降主要系受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影响,国大药房门店客流量下降,销售增速放缓,且2021年及2022年前三季度新开设直营门店,新店前期投入较大,效益暂未显现,盈利空间缩小;同时,受公司联营企业业绩下滑影响,投资收益相应减少。公司积极采取多种举措减少上述因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在2022年第三季度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3亿元,同比增长12.24%,基本每股收益也相应上升11.5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上升0.11个百分点。

  2022年1-9月,国药一致分销实现营业收入386.31亿元,同比增长10.48%;实现净利润7.92亿元,同比增长11.76%,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1.73亿元,同比增长8.49%;实现净利润2.63亿元,同比增长6.90%。国大药房实现营业收入166.61亿元,同比增长4.14%;实现净利润2.10亿元,同比下降27.3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5.12亿元,同比增长6.87%,实现净利润0.69亿元,同比增长170.55%;截至2022年9月,净利润降幅明显缩小,发展趋势向好。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32,365.12万元,增长率为-31.51%,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增加所致;

  2、合同资产:较期初减少958.39万元,增长率为-32.98%,主要系本期收回质保期满的器械业务质保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4,924.05万元,增长率为-30.66%,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所减少;

  4、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5,871.06万元,增长率为45.25%,主要系可抵扣亏损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相应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5、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96,928.54万元,增长率为50.21%,主要系本期结合市场利率情况,优化融资品种结构,应付账款发票融资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21,121.35万元,增长率为35.45%,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加及结算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采购量和应付账款相应增加;

  7、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1,780.77万元,增长率为56.38%,系本期平衡融资品种结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增加,相应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133.13万元,增长率为79.15%,主要系本期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063.72万元,增长率为-56.73%,主要系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0、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2,064.94万元,增长率为-51.95%,主要系公司联营企业业绩下滑,投资收益相应减少,以及本期办理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增加,相应确认的利息及手续费同比增加所致;

  11、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583.29万元,增长率为81.87%,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保拨款延迟,医院资金运转较为紧张,长账龄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1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186.70万元,增长率为1,099.11%,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

  13、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546.55万元,增长率为566.74%,主要系零售门店退租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701.87万元,增长率为-43.37%,主要系本期核销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同比减少所致;

  15、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554.15万元,增长率为-58.02%,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16、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1,296.40万元,增长率为132.49%,主要系本期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较上年同期增加;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3,772.93万元,增长率为44.91%,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随之增加,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多种举措促进应收账款的回笼,加强营运资金管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1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299.74万元,增长率为-100.00%,系本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部分投资项目退出款,本期无此事项;

  1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4,075.64万元,增长率为591.45%,系本期本公司之主要联营企业的分红安排早于上年同期,本期收到联营企业投资分红款同比增加所致;

  2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98.38万元,增长率为144.55%,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50万元,增长率为-100.00%,系上年同期收到退回的三供一业改造费用,本期无此事项;

  2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13,868.78万元,增长率为503.75%,主要系本期本公司之主要联营企业的分红安排早于上年同期,本期收到联营企业投资分红款同比增加所致;

  23、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874.75万元,增长率为-59.15%,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本期支付门店兑店费同比减少所致;

  2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10,095.06万元,增长率为-100.00%,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国大药房上年同期支付收购子公司款项,本期无此事项;

  2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17,782.19万元,增长率为-38.69%,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国大药房上年同期支付收购子公司款项,本期无此事项;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1,650.97万元,增长率为73.26%,主要系本期本公司之主要联营企业的分红安排早于上年同期,本期收到联营企业投资分红款同比增加,以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国大药房上年同期支付收购子公司款项,本期无此事项;

  2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150.61万元,增长率为-66.87%,主要系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同比减少所致;

  2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3,803.94万元,增长率为47.47%,主要系本期本公司结合市场利率情况,优化融资品种结构,内部关联票据融资贴现收到的现金增加,在本项目列示,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2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23,062.19万元,增长率为221.81%,主要系本期保理业务回笼与还款差额同比增加所致;

  3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65,715.51万元,增长率为62.95%,主要系本期本公司结合市场利率情况,优化融资品种结构,内部关联票据融资贴现收到的现金增加,在筹资活动列示,上年同期无此事项,以及本期保理业务回笼与还款差额同比增加所致;

  3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8,061.44万元,增长率为45.32%,主要系本期保理业务回笼与还款差额同比增加,以及本公司结合市场利率情况,优化融资品种结构,内部关联票据融资贴现收到的现金增加,在筹资活动列示,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3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减少158.31万元,增长率为-404.99%,主要系汇率变动的影响;

  3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173,327.02万元,增长率为236.07%,本期营业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随之增加,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多种举措促进应收账款的回笼,加强营运资金管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以及本期保理业务回笼与还款差额同比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兆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国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雪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兆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国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雪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2-39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文件材料,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深圳+广州+上海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0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国药一致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调整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额度由原来的10亿元增加至15亿元,期限不变。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林敏、刘勇、李晓娟、吴壹建、林兆雄、伊欣已回避表决。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2-40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文件材料,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深圳+上海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国药一致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2-4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将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额度由原来的10亿元增加至15亿元,期限不变;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调整金额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标准。

  一、 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和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国药一致及下属子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一年,2022年预计支付国药融汇利息费用3,000万元。有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国药一致: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国药一致: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9)。

  为进一步扩大医院直销销售规模、控制应收风险、优化运营周期,国药一致及下属子公司拟提升国药融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由不超过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不变,2022年预计支付国药融汇利息费用7,000万元。

  2022年10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调整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林敏、刘勇、李晓娟、吴壹建、林兆雄、伊欣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调整金额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标准。

  二、 国药融汇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34室

  法定代表人:朱锦建

  注册资本:5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从事与本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帐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23.53%股权,衢州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9.61%股权,Linklogis Hong Kong Limited持有19.61%股权,PAG Growth HoldingⅡ(HK) Limited持有19.61%的股权,香港瀚投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1.76%股权,上海骋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88%的股权。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2.68%股权。

  3、财务状况

  2022年6月末国药融汇合并层面的资产总额30.80亿元,净资产5.64亿元,营业收入6,439.22万元,税后净利润1,634.28万元。

  经查询,国药融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信用额度由不超过1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5亿元。应收账款保理主要对象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应收账款,保理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即公司对发生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终止确认,视同应收账款已收款。

  通过比较银行等有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综合资金成本及客户范围,国药融汇应收保理适用范围更广,可作为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有益补充。公司将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结合各应收账款保理商的优势,选择最优的保理方式。

  2022年预计支付国药融汇利息费用7,000万元。

  四、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药一致制定降低应收账款占比目标以来,从风险控制出发,对部分应收账期较长的医院采取控制发货的措施,较好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2022年公司在继续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空间作为主要经营目标。

  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9月末,公司与国药融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已使用额度4.9亿元。除上述业务,公司未与国药融汇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了相关资质证明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研究讨论。我们认为,调整公司与关联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市场化方案比较,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展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保证公司盈利空间。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不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应收账款保理费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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