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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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王伶俐、独立董事胡祥甫、王颖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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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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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修、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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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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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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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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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燕 王慈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2日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下午在杭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瞿涛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吴洪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调整,公司董事会相应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责、任期和组成人数不变。具体人员如下: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吴东明、瞿涛、王红雯、牟晨晖、范永强等五人组成,吴东明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2日
附瞿涛、吴洪义简历:
瞿涛,男,1970年1月15日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副处长、处长,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吴洪义,男,1973年10月30日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连轧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等职务;现任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技术中心主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