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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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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2-10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10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七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等事项的议案》。

  1、同意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对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共同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的合资经营合同》之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进行部分调整;

  2、同意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同意根据上述调整,修订《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烟台国丰集团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及办理本次股东大会筹备事宜。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2:50

  2、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3、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

  2022年11月8日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6、会议事项:

  (1)关于补选孙慧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进一步更新中集集团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1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2-10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烟台国丰集团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

  2021年6月30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集团”)签署了《关于共同设立深海产业发展引领平台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整合优质资产,共同推进深海产业的发展。

  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来福士”)、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集”)与烟台国丰集团进一步签署《关于共同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签约各方计划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合资公司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科技集团”)。2022年5月23日,新加坡来福士、南方中集与烟台国丰集团正式签署《合资合同》。

  相关具体内容及《合资合同》的主要条款,可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16日及2022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66、【CIMC】2021-110、【CIMC】2021-111及【CIMC】2022-039)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目前,结合各股东实际出资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各股东同意对《合资合同》约定的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进行部分调整,并于2022年10月21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新加坡来福士、南方中集与烟台国丰集团签署《关于共同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调整内容

  (1)在保持新加坡来福士、南方中集合计出资金额人民币41.65亿元和出资比例83.30%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新加坡来福士、南方中集的出资分配:新加坡来福士货币资金出资由“人民币32,000万元的等值外币”调整为“人民币35,000万元的等值外币”,即增加了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的等值外币,占比由21.12%调整为21.72%;同时南方中集以其持有的对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中集来福士”)和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工研究院”)的债权出资由“人民币240,849.61万元”调整为“人民币237,849.61万元”,即减少了债权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比由62.18%调整为61.58%。

  (2)在保持烟台国丰集团出资金额人民币8.35亿元和出资比例16.70%不变的情况下,调整烟台国丰集团出资方式:调整前,烟台国丰集团以货币资金人民币8.35亿元出资;调整后,烟台国丰集团以货币资金人民币82,227.50万元出资,以及其持有的烟台中集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莱佛士船业”)16.53%股权作价人民币1,272.50万元出资。

  (3)调整出资期限:根据各股东实际的出资安排,将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2022年6月30日前”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2、股权评估情况-烟台莱佛士船业

  烟台国丰集团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烟台莱佛士船业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的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烟台莱佛士船业之100%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7,698.13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18,098.41万元。烟台国丰集团用于出资之烟台莱佛士船业16.53%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1,272.50万元。

  3、其他

  《补充协议》由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即作为《合资合同》的组成部分。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合资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4、按照《补充协议》调整前后股权图

  ■

  四、《补充协议》对本集团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会对本集团的损益带来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10次会议决议;

  2、《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2-10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2022年10月21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10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2:50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

  H股股权登记日: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A股股东:2022年11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H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第1项、第2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第3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1项议案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其中,第1项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第2项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3项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进一步调剂的公告》。

  第1项、第3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星期日)。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H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四、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8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9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1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A股股东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本委托人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0039,股票简称:中集集团)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表决指示:

  ■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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