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85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号)。
公司收到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和回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号)和《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