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总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签署了《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之无偿划转协议》,上汽总公司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79,420,00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2%)划转至中远海运集团,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60)。
近日,公司收到上汽总公司转来的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关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2]227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同意上汽总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679,42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中远海运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上汽总公司将持有7,324,009,279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69%;中远海运集团将持有679,42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2%。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