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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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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9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2022年10月19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于振中先生、赵亮先生、陈佩先生、姜延滨先生辞职,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业务布局,助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王飞先生、刘尔琦先生、刘建民先生、刘国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各位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提名审查,并形成了提名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丁亮先生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刘世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世青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尽快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刘世青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赵亮先生提名,聘任刘国力先生、王大勇先生、唐霄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刘国力先生、王大勇先生、唐霄汉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提名审查,并形成了提名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梁继富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14:00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3)。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会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9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于振中先生,董事赵亮先生、陈佩先生、姜延滨先生,独立董事丁亮先生及副总经理杨骏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请辞去相应职务。

  赵亮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陈佩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姜延滨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振中先生辞去董事及下属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丁亮先生辞去独立董事及下属委员会委员职务后、杨骏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于振中先生、赵亮先生、陈佩先生、姜延滨先生、丁亮先生、杨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的辞职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增补的董事会成员就任之前,公司原董事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公司对于振中先生、丁亮先生及杨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业务布局,助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飞先生、刘尔琦先生、刘建民先生、刘国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刘世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世青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国力先生、王大勇先生、唐霄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董事工作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梁继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梁继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梁继富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D栋8楼808

  2、邮政编码:201103

  3、联系电话:021-61921326

  4、传真号码:021-65336669-8029

  5、办公邮箱:000584@hgzn.com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王飞先生简历:

  王飞,男,1981年7月生,中国国籍,汉族,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博士。先后担任黑龙江省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管理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黑龙江省青联委员、中青科协会员等职,曾获第十九届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第九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等荣誉。2008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2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哈工大精细工艺研究所所长,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国家胶类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动化实验室主任,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任黑龙江省智能中药装备工程技术中心主任,2014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1月至今担任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董事长。

  王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严格企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企赋”)拟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所持的公司股份,受让比例不少于5%,股份完成过户后,无锡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严格企赋行使。本次交易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无锡哲方变更为严格企赋。除上述情况外,王飞先生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尔琦先生简历:

  刘尔琦,男,1957年生,博士,研究员,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曾先后担任部分导弹武器系统型号总指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华腾工业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三院)院长,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二院)党委书记,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航天八院)副院长,上海航天局副局长等职。

  刘尔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建民先生简历:

  刘建民,男,1966年8月生,中国国籍,汉族,经济学硕士。1991年至2000年历任国家粮食储备局副处长、处长;2000年至2021年,历任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公司集团总部综合部副部长、仓储部副部长、资产部副部长,中储粮油脂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

  刘建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国力先生简历:

  刘国力,男,1971年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MBA硕士研究生,哈尔滨市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1993年5月至1999年3月任黑龙江力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力天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4月至2014年8月任黑龙江胜腾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黑龙江省纪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青岛力汇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7月至今任彤杉(哈尔滨)私募基金管理有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上海国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国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世青先生简历:

  刘世青,男,197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博士研究生。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北京国能中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公司)总工程师;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天津蓝科智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驰宇空天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航空动力部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任沈阳盛世高中压阀门厂副总工程师;2020年11月至今兼任潥阳华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兼任岳阳航风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刘世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霄汉先生简历:

  唐霄汉,男,1982年5月生,工学博士。2015年3月至今在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总裁,雷神基金董事长,岳阳研究院执行院长等职务。

  唐霄汉先生主要从事航空航天、军工及机器人方面的应用技术与实际系统的开发工作,先后在海内外发表论文10余篇,取得发明专利20余项,曾获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科技成果一等奖,北京市“亦麒麟”科技领军人才称号等各类奖项30余项。主持的项目作为列入省委、省政府“5个100”系列的重大项目,带领团队获得“十三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军民协同创新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煤矿机器人工程研究中心”、“新兴优势标准化产业试点”等多个奖励、荣誉及资质,已申报国家专利136项,获批国家标准8项。

  唐霄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严格企赋拟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所持的公司股份,受让比例不少于5%,股份完成过户后,无锡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严格企赋行使。本次交易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无锡哲方变更为严格企赋。除上述情况外,唐霄汉先生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大勇先生简历:

  王大勇,男,1981年4月生,中国国籍,汉族,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硕士。2017年1月至今任哈工大机器人(岳阳)军民融合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1年3月至今任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哈尔滨严格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大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严格企赋拟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所持的公司股份,受让比例不少于5%,股份完成过户后,无锡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严格企赋行使。本次交易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无锡哲方变更为严格企赋。除上述情况外,王大勇先生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继富先生简历:

  梁继富,中国国籍,199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在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2019年3月至2022年7月在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7月至今在公司董秘办任职。

  梁继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9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2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疫情防控要求: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参会;如需现场参会,请遵循上海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年月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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