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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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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2-28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以信息、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14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陈昌宏、孙建新、蔡卫东、许帅、熊焰、梁雨、薛健7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27)详见2022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补选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0)详见2022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1)详见2022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拟定于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2-29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以信息、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14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监事9名,实际表决的监事9名(其中张丽君、贾宏、白鸿雁、韩卫东、张亮、徐珂6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职工监事高巍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27)详见2022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补选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监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0)详见2022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1)详见2022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文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编报符合上市公司相关的会计准则,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经认真审核,我们未发现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存在遗漏、虚报等误导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情形,同意对外披露。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独立董事的补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张海燕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熊焰  梁雨  薛健

  年     月     日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熊焰  梁雨  薛健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嘉事堂   证券代码: 002462   公告编号:2022-30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因工作原因,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薛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六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详情请参见2022年5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简历:张海燕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10月生,1997年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

  张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海燕女士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海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 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2-32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年10月19日召开,会议决议拟定于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11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11月29日 0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4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2年11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可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对以上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8日( 9:3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部的截至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 17: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

  邮编:100195,信函请注明“嘉事堂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 010-88433464

  传真号码: 010-8844773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侠王晓天

  联系电话: 010-88433464

  传真号码: 010-88447731

  联系地址:北京市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 嘉事堂证券部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2

  2、投票简称:嘉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9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上午 9:15 至 2022年11月29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时间: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2、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2-31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 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 业务规模,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 8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 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晓亮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批发与零售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行业。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宁女士,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赖小娟女士, 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

  2. 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服务费用。2022年度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50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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