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 京 港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三季度末总资产为465,346.92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01,509.6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56%。
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2,457.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9%。
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81.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81%。
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185.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57%。
2022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0.262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7%。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基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干亚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基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干亚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4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共有董事9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2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狄锋、孙小军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龙集公司新增一台岸桥及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4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共有监事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度报告》于2022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龙集公司新增一台岸桥及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仪征港区610-611码头改建工程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事前认可意见
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的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形成,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 独立意见
公司仪征港区610-611码头改建工程符合公司发展需求,610-611码头改建工程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码头安全性、环保性、可靠性,满足安全环保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的关联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龙集公司新增一台岸桥及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新增一台岸桥及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投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龙集公司生产及规划发展需要,为提升龙集生产能力及作业效率,满足安全环保要求,龙集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新增一台岸桥及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购置计划。有利于龙集公司岸桥装卸能力的提升与保障,可以大幅提升码头场地集装箱空箱堆垛能力,提高集装箱短距离的搬运及集装箱拖挂车上的集装箱装卸的效率,同时满足环保及绿色港口发展要求。该两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龙集公司新增一台岸桥及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投资,该两项投资总额预算约3,400万元。
独立董事签名:徐志坚 马野青 耿成轩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45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集公司新增一台岸桥及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投资的议案》,根据生产及规划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新增一台岸桥及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购置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新增一台岸桥
1. 项目实施背景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模式的拓展,现场生产压力骤增,一是铁水联运业务的开展,尤其是铁路煤炭拆箱装船业务的常态化运行,对现场岸桥资源的占用非常明显。铁水联运煤炭拆箱业务将成为龙集公司铁水联运的主要业务和箱量保障,因此至少需要一台岸桥全天候满足作业需求;二是2022年开始,为提高作业效率,满足近洋航线作业要求,至少需要两台岸桥同时作业,现有岸桥对龙集公司业务的发展已初现瓶颈现象,故急需购置一台岸桥,为龙集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项目内容
购置一台单箱岸桥,补充航线新增及集改散作业占用岸桥资源较多产生的需求。
3. 项目投资预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3,000万元。
(二)新增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
1. 项目实施背景
龙集公司在册空箱堆高机12台,其中409、410因超出使用年限,动力不足,各机构动作缓慢,发动机冒黑烟,线路管路老化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尾气排放不符合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为满足生产需要及环保要求,需新增空箱推高机。
2. 项目内容
购置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用于堆场内的集装箱空箱的堆垛和转运工作。
3. 项目投资预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400万元。
二、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1. 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完成购置的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控制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通过组织、管理、经济等措施对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加强与各方的沟通。
2. 可能存在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力争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二)对公司的影响
龙集公司计划购置一台单箱岸桥及两台电动空箱堆高机,是龙集公司生产需要及规划发展的要求,有利于龙集公司岸桥装卸能力的提升与保障,可以大幅提升码头场地集装箱空箱堆垛能力,提高集装箱短距离的搬运及集装箱拖挂车上的集装箱装卸的效率,同时满足环保及绿色港口发展要求。
三、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44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期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招标投标平台对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公司关联方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中标人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10,102.51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狄锋、孙小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为10,102.5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蒋海峰
注册资本:12,9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南京港港务工程公司,2018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后更名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00万元,股权结构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占比42.26%、35.26%、22.48%。
港务工程公司主要从事港航工程建设及房屋建筑,具有成熟的港航工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等施工资质。承建过30多座码头(其中5000吨级以上5座)及多项综合性水运工程项目,承建项目遍及长江沿线。
截至2022年9月30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88,676.80万元,净资产18,199.43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10.2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866.82万元,净利润1,423.5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公司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招标投标平台发布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招标公告,共6家单位投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进行了中标公示,中标单位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0,102.51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2. 合同承包范围
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610-611 码头改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码头水工结构、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港池疏浚、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监控系统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3. 合同签约价
人民币(大写)壹亿零壹佰零贰万伍仟壹佰贰拾玖元整(¥101025129.00)(含9%增值税)
4. 工期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重要工期节点: 2023年4月底具备工艺管线安装条件,2023年5月底具备尾气回收、输油臂、拖缆钩等设备的安装条件。最终时间以最终确定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节点根据开工时间延期)。
5. 付款方式
施工合同签订生效 28 天内,或计划开工日期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在支付工程预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缴纳合同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直到工程交工验收止。
按月计量支付进度款;按照月度工程计量的80%支付;当工程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值的90%;工程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尾款,尾款不计利息。
6. 合同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港务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港务工程公司的资质满足公司项目建设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610-611码头改建工程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码头安全性、环保性、可靠性,满足安全环保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291.15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的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形成,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 独立意见
公司仪征港区610-611码头改建工程符合公司发展需求,610-611码头改建工程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码头安全性、环保性、可靠性,满足安全环保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扬州港仪征港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610-611码头改建工程施工YZG-2022-SG标段的关联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同意本次《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备查文件
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