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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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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

  (二)利润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

  (三)现金流量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9月2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公司对于2020年9月收到的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5日变更公司名称为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背书转让用于支付货款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8,415万元到期无法兑付事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票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兑付该票据。截至目前,公司一审胜诉,被告中信国安就一审判决书中关于支付利息及诉讼费部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案件二审中。本次应收商业汇票8,415万元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已无亏损影响,如收回商业汇票承兑金额,将增加当期的利润。

  2、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产业链等领域相关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证券投资方式对产业链上下游或其他优质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不超过4亿元(不含本数)人民币,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产业链等领域相关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1亿元额度进行证券投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敏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张拥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05.05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李春燕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顾革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760.8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760.86万元,全部确认为其他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22年1-9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2,407.03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656.9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2022年9月30日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05.05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含其他应收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730.7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74.27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货款、租赁费及劳务费等信用风险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押金、保证金、代垫款、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730.78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这需要管理层分析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来判断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

  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存货跌价准备-574.2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2022年9月30日各项减值资产提取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共计-1,305.05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减少2022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3.13万元,减少2022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33.13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内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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