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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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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昌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公司治理,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或修订以下制度:

  ■

  上述制度中,除《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外,其余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制定或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曾琴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审核,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宋建彪程序合法,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建彪其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630.7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我们认真审查了候选人宋建彪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补选宋建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振超、周伟豪、梁融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日公告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3.3334万股。公司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45.8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621.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3,273.1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3,273.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57.61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57.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23,630.71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27号)。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30.71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30.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一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一博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27号);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一博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3.3334万股。公司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45.8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621.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3,273.10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3,273.1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57.61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57.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23,630.71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27号)。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27号),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胡安举 彭文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日公告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33,334股,并于2022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现需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此次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50万元变更为8,333.3334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6,250万股变更为8,333.3334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该手续全部事宜,最终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曾琴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曾琴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琴芳女士原定任期为2021年11月7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曾琴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曾琴芳女士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曾琴芳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目前,曾琴芳女士持有公司83,460股股票,离任后将按照其签署的股份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股份锁定义务。曾琴芳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曾琴芳女士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股东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宋建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建彪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董事候选人的条件,宋建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投资马鞍山可思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少量股份,持股数量约为2,126股。宋建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补选宋建彪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宋建彪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宋建彪先生简历

  宋建彪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计划统计系,经济学博士学历。1992年7月至1994年8月任江西景德镇通信设备厂助理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研究员;2004年9月至2008年4月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员;2008年5月至今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宋建彪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通过马鞍山可思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少量股份,持股数量不超过2126股,除任职于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2年10月31日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上午9:00—下午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政府防疫工作要求和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遵守政府疫情防控需求外,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及近期行程等防疫措施,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不被允许进入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投票规则

  1、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2、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6530851

  传真:0755-86024183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王灿钟

  七、其它事项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66”,投票简称为:“一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附件3: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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