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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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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登记数量:3,756.42万份

  2、股票期权登记人数:358人

  3、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2022年9月26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年10月17日

  5、行权价格:17.07元/股

  6、股票期权简称:韵达JLC1

  7、股票期权代码:03729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

  2、公司于2022年9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同日在公司内部事务管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22年9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日:2022年9月26日。

  3、首次授予行权价格:17.07元/股。

  4、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合计358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756.42万份股票期权。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期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取得的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受行权条件约束。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行权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方可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期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6、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7、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归母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当期股份支付费用之影响后,所实现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8、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对当期部分或全部权益进行行权,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

  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未能行权的剩余份额由公司安排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原计划首次向361名激励对象授予3,774.45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确定后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公司原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18.03万份股票期权。因此,公司实际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361名变更为358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3,774.45万份调整为3,756.42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情况与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韵达JLC1

  2、期权代码:037295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年10月17日

  4、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任何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五、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2022年9月26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9.04万份

  2、股票期权登记人数:4人

  3、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2022年9月26日

  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年10月17日

  5、行权价格:17.07元/股

  6、股票期权简称:韵达JLC2

  7、股票期权代码:03729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

  2、公司于2022年9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同日在公司内部事务管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22年9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预留授予日:2022年9月26日。

  3、预留授予行权价格:17.07元/股。

  4、预留授予对象及数量: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合计4位激励对象,授予29.04万份股票期权。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期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取得的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受行权条件约束。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行权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方可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期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6、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7、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归母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当期股份支付费用之影响后,所实现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8、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对当期部分或全部权益进行行权,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

  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未能行权的剩余份额由公司安排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情况与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韵达JLC2

  2、期权代码:037296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年10月17日

  4、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任何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2022年9月26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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