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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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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99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3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3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谷维菌素生产线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在福建省樟州市投资2,150万元建设“谷维菌素产业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丹麦四线生产线增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鸿信食品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在广东省江门市投资3,609万元建设“丹麦四线生产线增设项目”。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试行版)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试行版)》。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0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粮油)的经营发展需要,拟对远大粮油增资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远大粮油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亿元。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其中: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远大粮油的基本情况

  远大粮油成立于2011年8月26日,注册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357号2幢4层,法定代表人为许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冶金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饰品的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远大粮油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粮油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383,212.77万元,营业利润557.13万元,净利润380.0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652.12万元,负债总额14,222.45万元,净资产7,429.67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粮油2022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97,915.84万元,营业利润3,009.94万元,净利润2,740.76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96,869.89万元,负债总额81,725.31万元,净资产15,144.57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粮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远大粮油增资,是基于管理和发展的考量,远大粮油作为公司油脂业务的平台公司,对其增资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拓展优质客户,扩大贸易规模与融资渠道。本次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进行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前期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详见下表。

  ■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0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盛仓储)拟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签署《指定交割仓库合作协议》,分别开展纸浆、工业硅交割库仓储服务业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拟为远盛仓储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远盛仓储的库容和目前相关期现货交易价格测算,远大物产为远盛仓储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纸浆交割库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

  2、根据远盛仓储的库容和目前相关期现货交易价格测算,远大物产为远盛仓储向广州期货交易所申请工业硅交割库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担保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远盛仓储成立于2014年3月12日,注册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1199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健。经营范围: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除危险品),货物包装(除包装装潢印刷),装运搬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盛仓储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9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远盛仓储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2,177万元,利润总额-457万元,净利润-345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664万元,负债总额5,69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595万元),净资产2,972万元,无或有事项。远盛仓储2022年1至6月实现销售收入1,151万元,利润总额-75万元,净利润-364万元;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650万元,负债总额4,73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23万元),净资产2,916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盛仓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1.1远大物产拟为远盛仓储开展纸浆指定交割库仓储服务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1.2 远大物产拟为远盛仓储开展工业硅指定交割库仓储服务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2、担保期限

  2.1远大物产拟为远盛仓储向上海期货交易所提供担保期覆盖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

  2.2远大物产拟为远盛仓储向广州期货交易所提供担保期覆盖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以上存续期包含协议书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

  3、金额

  3.1根据远盛仓储的库容和目前相关期现货交易价格测算,远大物产为远盛仓储申请纸浆交割库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

  3.2 根据远盛仓储的库容和目前相关期现货交易价格测算,远大物产为远盛仓储申请工业硅交割库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远大物产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规定,为远盛仓储开展纸浆、工业硅指定交割库仓储服务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担保责任,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远盛仓储经营状况稳定,且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财产一切险》,保险金额为5.06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995,117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35,2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244,897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5.43%。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0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外汇衍生品。

  2、投资金额:合约总金额最高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有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任何时点上述公司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约总金额最高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不含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子公司交易额度),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指货币互换、双币种存款、远期结售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四)主要条款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主要在场外otc市场中交易。主要条款如下:

  1、合约期限: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期限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约定。

  2、合约金额

  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约定,任何时点公司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约总金额最高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不含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子公司交易额度)。

  3、交易对手

  场外交易交易对手多为有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杠杆倍数

  大多数情况使用授信额度交易,少部分使用保证金交易。根据不同银行类金融机构对保证金比率不同,单个合约杠杆倍数在10倍-100倍之间。

  (五)投资期限

  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

  (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衍生品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衍生品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该管理办法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管理部及运营增长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5、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一)套期会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包括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等。此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将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套期关系是否应该终止,或者是否应调整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率(即“再平衡”)。

  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被平仓或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1、公允价值套期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公司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应用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会计准则所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品价值。公司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当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则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在相关假设中,公司选择的市场参与者须同时具备:

  1、市场参与者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的认识;

  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公司对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是第一层次,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对远期外汇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即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当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公司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且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部门、完善了内部流程、配备了业务操作及风险控制人员,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有效可行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0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11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11月3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年10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515号远大中心19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3、提案2.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2日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515号远大中心1609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3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

  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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