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郭玉梅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郭玉梅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郭玉梅(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薛向东先生配偶)。
2、计划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玉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郭玉梅女士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郭玉梅女士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2、本次拟增持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在对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判断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 险;增持计划由增持主体使用自有资金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2、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动。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则的要求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郭玉梅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