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方案审批情况及回购方案内容
1、回购方案审批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7月18日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2022年7月1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审议时间、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规规定。
2、回购方案内容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所回购股份将按照规定予以注销及出售,其中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注销及用于二级市场出售的股份数额,分别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额的二分之一。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出售,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回购价格:不超过 5.52元/股(含本数)。
回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73号临时公告。
2、截至2022年10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9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回购的最高价格为3.51元/股,回购的最低价格为3.16元/股,交易的总金额为129,995,006.94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已完成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一致。
4、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股份买入合法、合规。本次回购结果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5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华颖创投有限公司提出增持计划(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43号《关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华颖创投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78,206,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2%。
除上述股份增持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总计39,902,0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按照规定予以注销及出售,其中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注销及用于二级市场出售的股份数额,分别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额的二分之一。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出售,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2年10月14日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