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俞正元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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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正元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