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长于顺廷先生,董事、总裁陆文超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范彦喜先生,副总裁刘子钦女士,副总裁满超先生,副总裁韩朔女士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股份数量每人不低于1万股,增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窗口期不交易)。
●公司股价的波动、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以及窗口期可能影响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润双鹤”)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于顺廷先生,董事、总裁陆文超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范彦喜先生,副总裁刘子钦女士,副总裁满超先生,副总裁韩朔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人”或“前述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前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基本情况
1、增持人:
董事长于顺廷先生,董事、总裁陆文超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范彦喜先生,副总裁刘子钦女士,副总裁满超先生,副总裁韩朔女士。
2、增持人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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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人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制定本计划。
2、增持股份种类和方式:增持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3、增持数量: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为每人不低于1万股。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增持人拟维持增持数量不变。
4、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人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外)。
6、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人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股价的波动、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以及窗口期可能影响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风险状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2、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截至目前,前述人员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4.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