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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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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辞职公告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54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收到的辞职报告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海燕女士、董事钟鹏翼先生、董事王斌先生、董事王奇先生、董事吕晓清女士、董事吴雪晶女士、独立董事马秀敏女士、监事会主席卢小娟女士、监事刘晓雪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海燕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专委会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在公司新任董事长、董事选举产生之前,其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董事钟鹏翼先生、董事王斌先生、董事王奇先生、董事吕晓清女士、董事吴雪晶女士都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专委会职务。在公司新任董事选举产生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马秀敏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专委会职务。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主席卢小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在公司新任监事会主席和监事选举产生之前,其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监事刘晓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在公司新任监事选举产生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普通股股票。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工作安排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4日紧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补选新董事及新监事的议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提名孙世光先生、王帮清先生、王保岳先生、陈振奋先生、梁沁芳先生、王婻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魏立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靖女士、毛佳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补选新董事及新监事的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三、其他

  1、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魏立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魏立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监事之前,原董事、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55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3日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紧急召开,应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王海燕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董事长王海燕女士、董事王斌先生、董事钟鹏翼先生、董事吕晓清女士、董事王奇先生、董事吴雪晶女士、独立董事马秀敏女士已向公司申请辞去在董事会的全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提名孙世光先生、王帮清先生、王保岳先生、陈振奋先生、梁沁芳先生、王婻女士、魏立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魏立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马秀敏、汪艳娟、焦志常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补选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违《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现象。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经了解,董事候选人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孙世光,男,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2002年2月至2003年5月,在东北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任项目经理;2003年5月至2003年12月,在东北证券营销交易管理总部营销部任总经理助理;2003年12月至2004年7月,在新华证券上海铜仁路证券营业部担任负责人;2004年7月至2006年2月,在东北证券下辖营业部任总经理助理;2006年2月至2007年7月,在东北证券长春人民大街营业部任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4年7月,在东北证券下辖证券营业部任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在东北证券长春东盛大街证券营业部任合规专员;2015年5月至今,在华鑫证券长春工农大路营业部任总经理。

  王帮清,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国信证券深圳分公司担任投资顾问;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在深圳市嘉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并购投资总监;2015年5月至2018年9月,在深圳市睿德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并购基金合伙人;2018年10月至今,在深圳市华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王保岳,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1994年9月至2006年7月,在河南省新乡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工作;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在北京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任北京市场部总经理;2010年10至2013年2月,在广西北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任副主任;2013年2至2017年9月,在广西北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担任副主任;2017年9至2018年11月,在北京盛世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广西区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4月,在中国电子(北海、泸州)产业园担任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在南宁市先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陈振奋,男,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荷兰蒂尔堡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在KPMG LLP担任咨询师;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师;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在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21年5月至今,在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

  梁沁芳,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2001年10月至2003年7月,在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师;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在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派驻企业财务经理;2006年11月至2010年10月,深圳市深旅国际旅行社担任财务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10月,在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在深圳市口岸中国旅行社担任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在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2017年12月至今,在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王婻,女,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长春工业大学法学学士。2001年7月至2005年2月,在吉林省中吉集团担任会计经理;2005年3月至2009年9月在民安保险深圳分公司担任财务部主任;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在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研发中心、稽核中心任职;2010年10月至2019年7月,在亚太财险深圳分公司担任财务部副经理;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在太平金融稽核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审计经理;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在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担任财务部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魏立峰,男,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注册会计师,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毕业。1995年7月至1999年12月在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1999年12月至2004年6月在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2004年7月至2012年7月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12月7月至2013年12月在吉林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副所长;2013年12月至今,在吉林大邦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所长。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现提名魏立峰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魏立峰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魏立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提名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立峰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56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0月1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紧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卢小娟女士、监事刘晓雪女士已向公司申请辞去在监事会的全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充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推荐,提名王靖女士、毛佳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王靖,女,1970年4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10年10月至今于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毛佳筠,男,1994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在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金融总裁助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在深圳国千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战略发展主管;2021年3月至今,在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21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领先半导体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57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茂业中心7楼商业城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31日

  至2022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在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必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资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在指定的登记时间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3、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4:30。

  4、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 其他事项

  公司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茂业中心7楼商业城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4-24865832 传真:024-24865832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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