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公司”或“建发股份”:指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鑫投资:指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
“利福德基金”或“基金”:指厦门建发利福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指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21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建发股份关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出资3.5亿元人民币参与认购由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鑫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的利福德基金份额。
上述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以及2021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1—057”以及“临2021—070”的临时公告。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13日,公司与建鑫投资签署了《厦门建发利福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新增出资3.5亿元参与利福德基金的扩大募资。本次扩大募资完成后,基金规模由3.51亿元提高至7.01亿元,其中公司认缴金额由3.50亿元提高至7.00亿元,普通合伙人建鑫投资认缴100万元不变。
本次变更前后,利福德基金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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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基金扩大募资完成后,基金存续期由7年(其中投资期2年、退出期5年)提高至9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5年)。基金投资方向、管理费收取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其他主要条款不变。
三、上述投资事项的风险分析
利福德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退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