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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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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3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上午9:0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 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汪梅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专业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992,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制订《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汪梅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为保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落实本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具体实施程序、特殊情况处理等具体安排,同意《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制订《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汪梅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解除限售契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性、有效性,同意《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汪梅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为落实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工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包括: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期间,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按照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4.确定本计划的授予日,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按照本计划的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在出现本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开立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需要调整回购股票数量、回购价格时,按照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9.授权董事会在本计划年度考核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本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在与本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为本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3.实施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认为与本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三)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自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计划有效期结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李慧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七、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八、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正案》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九、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一、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国资主管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择期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4)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简  历

  李慧斌,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商场管理部部长,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门店店长、总经理助理,中百仓储重庆公司总经理,中百仓储副总经理、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职工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5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 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人才队伍和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制订《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制订《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核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11月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10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议案披露情况

  第2至4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第1项议案详见2022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以上第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国资主管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以公司将择期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三、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0月27日(9:00—12:00,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30024

  电子邮箱:ZBJTZQB@WHZB.COM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2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李慧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慧斌先生因为工作调整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辞职后,李慧斌先生将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网《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截至本公告日,李慧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慧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李慧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职工代表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慧斌先生在任职期间忠诚履职、勤勉尽责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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