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2-05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针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10月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2-05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兼总裁陈忠岳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5人,董事刘烈宏先生、王军辉先生、卢山先生、王海峰先生、王培暖先生、张建锋先生及独立董事吴晓根先生、童国华先生因另有其他重要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方向明女士因另有其他重要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李玉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履职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相关事项的议案
4.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公司2022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告。
2.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3.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3、议案4.01、议案4.0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君、刘向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