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3日14:3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钢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8,189,2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4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7,714,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9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475,1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46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475,1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46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吕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98,111,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0,39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31%。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吕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王能能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98,111,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0,39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31%。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王能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金志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98,111,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0,39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31%。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金志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美丽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98,111,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0,39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31%。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陈美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洪贇飞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98,111,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0,39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31%。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洪贇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胡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98,111,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0,39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31%。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胡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大亮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98,111,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0,39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31%。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张大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雷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98,111,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0,39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31%。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雷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徐攀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98,111,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0,39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31%。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徐攀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胡天庆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96,78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462%;反对1,408,6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066,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2496%;反对1,408,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5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胡天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8,171,2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457,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76%;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吕钢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吕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王能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成员,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吕钢;委员:洪贇飞、张大亮、雷英、徐攀;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成员,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张大亮;委员:吕钢、金志平、雷英、徐攀;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雷英;委员:吕钢、陈美丽、张大亮、徐攀;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成员,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徐攀;委员:张大亮、王能能;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金志平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陈美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朱志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刘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陈绍碧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洪贇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张波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洪贇飞先生、张波女士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5-86176531
传真:0575-86096898
电子邮箱:stock@jingxinpharm.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林芬娟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附:个人简历
1、吕钢先生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新昌京新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京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至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方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方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聚安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商健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本人及其控制的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6.44%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能能先生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药品销售公司总经理、原料药销售公司总经理,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杭州京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3,574,18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金志平先生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研究院院长、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兼任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火炬北泰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美丽女士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董事长,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监事。持有本公司股票376,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朱志斌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化学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山东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胜先生 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供应科科长,公司采购部经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采购总监,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陈绍碧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药品制造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药品制造公司总经理,兼任浙江京新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张明先生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立邦涂料(天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洪贇飞先生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研究院项目管理部经理、选题部经理、战略发展部副经理、运营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总监、化学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任浙江京健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睿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ascular Graft Solutions LTD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张波女士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办副主任,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林芬娟女士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曾任公司主办会计,现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兼杭州京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杭州京健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胡天庆先生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胡天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附:个人简历
胡天庆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原料药销售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