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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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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丰泰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0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更好地保证中欧丰泰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本基金管理人决定:

  1) 本基金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7日期间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本基金自2022年12月28日起自动恢复上述相关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 如本基金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中欧丰泰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0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和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将自2022年10月14日(含)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1)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不设限制,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2 定投业务安排

  (1)投资者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为1元,在此基础上,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定投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上述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申购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8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基金份额变更、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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