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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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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8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参股企业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景实业”)提供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7%。海景实业另一方股东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过2.95亿元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以其所持有的海景实业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资助事项。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海景实业是由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50%:50%,海景实业主要负责天津市天津湾项目的开发。海景实业由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为满足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7%。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不超过2.95亿元。为顺利推进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本笔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时,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过2.95亿元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向海景实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海景实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海景实业目前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海景实业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上述借款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为确保公司借款如期偿还,海景实业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海景实业是由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50%:50%,海景实业主要负责天津市天津湾项目的开发。海景实业由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海景实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764321488X

  成立时间:2004年8月2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411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411

  法定代表人:齐颖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海景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海景实业资产总额3,938,439,486.72元,负债总额3,193,681,203.31元,净资产744,758,283.41元,资产负债率为88.48%。2021年度,营业收入2,284,686,343.84元,净利润184,616,631.58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海景实业资产总额3,943,509,411.60元,负债总额3,179,502,485.99元,净资产764,006,925.61元,资产负债率为80.63%。2022年1-6月,营业收入136,420,347.32元,净利润19,248,642.20元。截止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5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7%。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不超过2.95亿元。为顺利推进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本笔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时,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过2.95亿元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为确保公司借款如期偿还,海景实业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海景实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海景实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海景实业目前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海景实业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海景实业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海景实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海景实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海景实业目前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海景实业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风险可控。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此项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8日

  至2022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79号)及《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2-080号),于2022年10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7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0月27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4、注意事项: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请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2-07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在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赵龙节先生现场参会,李岩先生、潘文先生、阮庆革先生、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秦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王立川先生、蒋翔宇先生、李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是由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50%:50%,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天津市天津湾项目的开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由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为满足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7%。双方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不超过2.95亿元。为顺利推进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本笔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同时,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应承担的不超过2.95亿元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且海景实业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风险可控。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此项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2-080号)。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2-081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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