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1年10月30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勘院”)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分布于上海市、深圳市、厦门市、重庆市等地的多处房产资产。
2021年12月28日、12月31日、2022年1月19日、2022年6月22日、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先后发布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071、临2022-007、037、040、041、044),中船九院及中船勘院与受让方已办理完毕其位于厦门市11处房产转让事宜;剩余中船九院持有的分布于上海市、深圳市、重庆市等地的多处房产则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继续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同等挂牌条件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者2022年11月28日止。
二、进展情况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行情,中船九院分布于上海市、深圳市、重庆市等地的多处房产至今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近日,公司决定终止该部分房产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对该部分房产后续处置事宜,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另行决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