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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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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2-05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所出具的《关于变更ST华仪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拟指派张晓萌、杨晓峰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中兴华所内部工作调整,经重新安排,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闫宏江、丁建召。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闫宏江、丁建召。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会计师的信息

  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

  丁建召,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

  闫宏江、丁建召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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