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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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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2-73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邓涵尹先生于2022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邓涵尹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3号),简称《警示函》),现就《警示函》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邓涵尹: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7月20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公告》),披露你拟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2022年8月30日,三圣股份发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披露你于2022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52,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78%,减持金额3,163,140元。你本次减持前持有三圣股份股票22,065,816股,占三圣股份总股本的5.11%;本次减持后持有三圣股份股票21,513,816股,占三圣股份总股本的4.98%。你在持股比例下降至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卖出公司股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相关说明

  邓涵尹先生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并以此为戒,规范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和股东的沟通联系,确保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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